公 告
2012年11月14日,项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任命: 付新峰为项城市统计局局长。任命: 陈东为项城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新春为项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靳学习为项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新芳为项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