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咨询回复内容

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 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提交后只能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问题咨询详情

主题

秣陵镇闫岗村修路资金及路灯问题

咨询时间

2020-01-16 23:03:10

处理部门

回复时间

2020-01-19 16:16:40

详情

尊敬的王市长您好,近年来项城市在您的带领下发展越来越好,改变日新月异。向您反映一下问题,2018年秣陵镇姚庄行政村闫岗自然村修建了几十年来的第一条水泥路,是由整村村民集资修建的,但是修建之后村主任刘家征为何不公示说明修路的各项费用,坊间传闻修路费用还剩20000左右,那么这么多费用去了哪里?还请有关部门明查,另外村主任刘家征擅自拆装路灯,由其女婿购买路灯装置,主要问题是越改效果越差,大搞形式主义!导致村庄晚上长期处于黑暗状态,农村冬季盗窃频发,这样的装置如何保证村民生命健康安全??又为何邻村的路灯可以正常照明??又如何构建美丽乡村?

回复内容

秣陵镇人民政府关于市长信箱平台问题的情况说明市长热线电话受理中心:秣陵镇闫岗村村民刘先生反映:2018年闫岗村集资修建水泥路后,村干部不公示说明修路的各项费用,传闻修路费用还剩20000左右,另外村干部擅自折装路灯,由其女婿购买路灯装置,越改效果越差的问题。经秣陵镇工作人员走访了解:2018年秣陵镇姚庄行政村闫岗自然村经村民商议集资修路,共筹集资金20万,上交配套金14万,修路整理路基(包括:拉土、砖渣,雇挖掘机,杂工,下水道整理,买水泥管等),加修建小广场费用共计:58106元,支出费用共计:198106元,集资款修路后余1894元。修路集资明细和修路各项开支闫岗自然村干部刘家征2018年12月在闫岗广场上已公示。2019年11月份,有群众反映原来安装的路灯老化,有损坏的,村干部刘家征用集资修路下余资金1894元,刘军昌捐资3000元、道路损坏别人赔偿500元,共计5394元,让其女婿在网上购买了34盏太阳能路灯(近期因天气因素,路灯明亮效果不好),每盏150元,共计费用5100元,余294用于之前路灯电费600元,修理音响160元(村干部垫资了466元)。为了让群众明白,镇政府要求闫岗村再次将帐目进行公示。  2020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