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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咨询详情

主题

项城市滨河区居委会言而无信

咨询时间

2020-07-08 17:16:30

处理部门

回复时间

2020-07-14 18:16:54

详情

我叫李鹏,手机号133****6572。我家住在滨河区二轻家属楼北楼四楼顶层。此楼建于95年,因为常年失修,楼顶漏水严重,楼层外墙也经常脱落。为了修缮楼顶,原楼顶四户兑钱进行修复,但是经验不足,造成邻里矛盾。后来由滨河区居委会牵头进行再次维修。整楼16户居民都一一兑钱,高层多兑,底层少兑,我们家再次兑钱600元,整个16户共出资5000元左右由滨河居委会找专人进行维修。当时修房由滨河居委会统一代收款项,由居委会找人修理房顶(原修房合同内容,甲方给乙方做楼层防水,包工包料,承诺五年不漏水,五年有质量问题,由甲方无条件维修。甲方为维修工陈平,乙方为居民代表,合同在居委会签订)。现在漏水了,我们找到居委会,居委会找到陈平估计没有协商成功。但是居委会确说楼顶水道漏水不属于包修范围。居委会认为漏水点为流水口不属于房顶。我有点想笑也很无奈。我们为什么修房顶?答案是我们房子漏雨。房顶漏雨了又说漏水点属于流水口不属于房顶。简直偷换概念。我咨询了专业房顶修复的工程师,修房顶预留水道很重要,水道必须高于流水口,水才能流出去,但是我们的水道修的低于流水口,水根本流不出去,照成水道存水(由刚下过雨的照片为证),然后慢慢阴水,房屋再次漏水,这才是关键。那你就按合同进行包修就行了。现在居委会给我们的答复是流水口不属于房顶,也就是不再包修范围。我们很无奈。眼看项城最近又要下雨了。现在漏的水泥都流出来了。希望政府给我们主持公道,能让老百姓不花冤枉钱。房子不再漏水。 注明:①当时签的修房协议有居委会保存。漏水照片,及水道存水照片都发给居委了。如需提供本人有照片。②此楼外围经常掉水泥块,风化严重,几次差点伤住楼下行人,希望政府给与关注

回复内容

关于李鹏反映滨河社区二轻局家属楼屋顶漏水情况的说明      滨河社区二轻局家属楼四楼楼顶漏水的情况汇报如F:二轻局家属楼共四层,两个单元,16户。 2017年11月份大雪过后,积雪从四楼楼顶(顶楼彩钢瓦顶坡度较大且未做防雪设施)滑落,致使一楼院内雨搭 及盆景多处损坏,双方发生矛盾,经社区多次出面调解后,由社区工作人员配合群众代表马俊红,王俊英说服16户计划集资4000.00元(经专业人员评估四楼防水整改需4000.00元整)对顶楼防水进行修整,实际共有14户筹集资金3700.00元(非李鹏所说的5000.00元),其中李鹏的600.00元因当时本人不在家中,用微信转给黄启云书记代收后,由黄书记转交给群众代表,所筹资金均由群众代表自行管理,屋顶整修工作由群众代表同意交由陈平进行维修。    双方于2018年6月11日签订维修合同,甲方是李鹏(代表)乙方是陈平,滨河社区做见证(有合同为证)。屋顶维修至今已有2年,期间群众未曾反映有漏水情况。    2020年7月6日李鹏到社区反映屋顶漏水情况,要求社区出面维修。社区工作人员接到反映后立刻联系陈平到现场查看,发现两处疑似漏点,一处为房屋北侧原楼房所用的铸铁排水管道严重生锈,导致断裂引起的漏水,另一处为屋顶 水位没过防水层导致的漏水,(非李鹏所说的因流水口高于水道导致的漏水)两处漏水均不在合同要求的保修范围内,陈平不同意维修,后经社区给陈平做工作,陈平同意对屋项进行维修并于2020年7月11日携带工具及相关材料对屋顶北侧的铸铁管道进行了更换,并重新做了防水处理,对南侧阳台处的排水管道进行了疏通,并清理了周围的垃圾。                                                                                                  水寨街道办事处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