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咨询回复内容

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 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提交后只能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问题咨询详情

主题

关于职工游泳馆游泳充值卡退费规定不合理的投诉

咨询时间

2021-12-05 21:00:07

处理部门

回复时间

2021-12-09 10:01:08

详情

市长信箱的工作人员您好! 我在项城市职工游泳馆(原金石联科)游泳馆办理了一张游泳卡,充值500元,送1000元,卡内一共1500元。前几天听说游泳馆倒闭,可以退余额,去退款时工作人员说你已经使用16次了,每次39元,500元已经用完,不能退款。 我卡里还有700多元余额,他们这种退款规定是不合理的。我现金充值500元,赠送1000元,退款时应按卡内余额700元除以3折算退款金额。 我充值现金,办理会员卡,就已经和游泳馆建立了合同关系,本来游泳馆经营方单方面关闭场所就是一种违约行为,现在退款时又设立不合理规定损害消费者权益!虽说就几百元的小事,但是涉及的人数众多,总金额也比较大。还请有关部门领导关注此事! 谢谢!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    经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诉求人所指游泳馆位于平安大道东段烈士陵园东,游泳馆名称:项城市金海湾游泳馆,有营业执照,统一代码:91411681MA44RAGB4P,负责人为吴留成,电话18901066997,由于疫情该游泳馆于今年8月5号停业至今。反映人反映的情况管理人员刘华宾作出了说明:反映人所反映情况实际是其交500元现金后游泳馆再送1000元充值到卡上,消费每次扣29元,现在退钱是按当时交的现金数再扣除消费次数乘以29元,退还现金余额,赠送的充值钱数是不能退的。现在已退还近千人,都是这样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