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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咨询详情

主题

小区物业转供电问题

咨询时间

2021-09-02 21:59:36

处理部门

回复时间

2021-09-09 08: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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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领导您好!我是天湖国际小区的一名业主。我小区自2017年交房以来一直使用的是转供电需要拿电卡到物业充电的用电方式非常不方便每次都是停电了才知道没有电费了现在在老家农村住都能实现网上缴费,并且物业收费价格也不知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定价并且存在不交物业费不给充电费的强制业主行为, 请问我们小区物业转供电,应具备哪些手续? 我们业主要求使用国家电网直供电需要怎么解决? 如果项目施工时变压器、高压配电房设备设施均为开发商投资建设,何时撤离?是否会永久转供业主? 国家电网是否允许以以上理由拒绝接收供电设施,希望我小区能够使用上国家电网的直供电,能够给百姓实现便捷的生活 敬请市领导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答,谢谢!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    经电力公司调查:居民住宅小区电力设施移交应符合河南省住建厅【2016】33号文相关规定。对达不到相关标准的住宅小区目前供电公司施行的为高压抄表计费,小区开发商或小区物业负责转供电。对能按照相关标准整改到位的小区,供电公司无偿接收后直接抄表到户,同时按照河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制定和目录电价标准收取电费。    经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业主停电后在物业服务中心交费时,物业服务中心客服会提醒业主物业费已逾期未交,百分之90的业主主动交纳物业费,个别业主在无任何理由情况下拒交物业费,更拒绝说明原因,但是客服中心还是会给业主充值200元电费。在下次交纳电费时进行二次协商,不存在此业主提出不交物业费不给充电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