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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咨询详情

主题

农村低保申请条件以及如何申请

咨询时间

2022-07-29 23:14:44

处理部门

项城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2-08-02 16: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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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你们好! 我是一名项城籍大学生,我想咨询一下如何申请项城市农村低保和农村低保申请的条件。我家中同一户口有七人,三人在接受非义务教育(两人为大学生),一人即将小升初。父亲一人在外务工,母亲因为精神疾病在家务农,同时还有两位患有慢性病的老人。我和弟弟上大学的费用完全依靠助学贷款和假期打工。新学年将要开始新一轮的助学金申请,但是名额偏向于建档立卡和低保同学,所以我想咨询一下农村低保申请的条件和如何申请,希望能缓解家庭经济困境。谢谢。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 经市民政局调查:一、城乡低保对象认定条件。我市居民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以申请城乡低保:1.持有我市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2.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2022年我市农村低保标准为420元/人*月,城市低保标准630元/人*月,根据我市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适时调整城乡低保标准);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我市规定的条件。 二、城乡低保办理程序。1.申请。申请人(或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向户籍所在镇政府、办事处提交低保申请书和相关材料。 申请人应如实告知其家庭成员情况、收入和财产状况,并配合调查。提供虚假信息、不配合调查或拒绝接受调查的,视为放弃申请。 2.审核确认。申请人履行授权核查收入、财产、支出等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后,由镇(街道)进行经济状况核对并及时开展调查及审批工作,公示和民主评议两个环节,由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签署确认意见。审批结果由镇(街道)直接在村(居)进行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的,由镇(街道)再组织调查,并开展民主评议。 通过与咨询人电话沟通,并告知咨询人,根据项政办〔2021〕1号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12〕220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20〕26号)和《周口市民政局关于全面开展低保和特困人员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的通知》(周民文〔2020〕68号)的要求,从2021年1月1日起,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到各镇、街道。咨询人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