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着力推进我市公共租赁住房领域健康、平稳、有序发展,确保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家庭都能公平公正的享受到政府的惠民措施。连日来,市住建局结合公租房清查登记结果,对廉仆家园、通济小区、惠民小区内不符合配租条件的住户开展公共租赁住房清退工作。
一是对不符合实际配租条件的住户,下发清退通知书,限期15天内到住建局保障房管理中心办理退房手续,到期后仍拒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的,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融媒体等媒介或小区内进行通告,通告后仍不退房的,将依法强制清退。
二是对经举报查实和全面核查发现保障对象将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长期闲置以及拖欠房租一年以上的,住建局保障房管理中心将在15日内收回该公共租赁住房,且将该对象列入黑名单,自清退之日起5年内不接受其在本市申请任何类型的保障性住房。
三是对联系不上或拒不配合的保障对象,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融媒体、小区内进行通告,通告期满仍联系不上或不配合的租户,将依法强制执行。
下一步,市住建局还将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实行不定期入户调查,加强动态管理,对不再符合入住条件的住户,做到及时清退。让公租房(廉租房)公平公正使用,让真正需要住房的困难群众“住有所居”,增强住房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