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官会镇派出所接到该镇夏桥村民报警,在其庄南港河北岸发现一只类似鹰科动物的鸟不能飞翔,民警随后将它带回派出所,立即联系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野生动物保护股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后,经过仔细观察未发现该动物有明显外伤,随后,将该动物送到周口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经救助中心工作人员辨认,这只鸟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隼,属于小型猛禽之一,常栖息于植物稀疏的混合林、林缘、林间空地和疏林地区,猎食大型昆虫、鸟和小哺乳动物。
经周口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人员鉴定,因近期天气高温,造成该鸟体力不支,需要在救助中心进行康复休养,待其恢复体力,具备放生条件后,再择机放归大自然。
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发现野生动物时,可及时拨打公安报警电话或联系自然资源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切勿动手捕捉,避免受其伤害。(通讯员:王亮 张向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