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多举措强力督导物业管理工作
来源: 项城市人民政府 时间: 2020-08-12 16:08:28 访问量:0

字体大小[ ] 打印

分享:


    本网讯 为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理顺物业管理体制,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市住建局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全面提升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水平。

    强化职责分工。(一)加强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责任主体职能。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负主体责任。街道办事处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内各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物业管理中的纠纷;协调和监督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之间的关系。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物业管理的相关工作。业主委员会不按照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由街道办事处责令其限期召开。业主委员会逾期仍不召开的,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召集。(二)落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管理职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对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业主委员会成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管理;对物业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物业承接查验、物业服务企业退出交接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处理物业管理中的投诉;负责相关物业备案手续;建立健全物业管理电子信息平台;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监督建设单位履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监督检查房屋装饰装修活动。(三)发挥职能部门联动作用。会同市发改、规划、公安、环保、城管、工商、人防、质监等有关部门,建立违法行为投诉登记制度,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联系单位、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法行为,及时协调处理物业有关问题。

    大力开展物业管理政策宣传。一是利用电视台、融媒体网络等平台对《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政策进行宣传。二是制作展板和宣传彩页30000余份,在公园、广场、各住宅小区进行发放解读。三是设立“物业管理监管平台”和投诉电话(0394-4301099),在电视媒体和小区进行公示,畅通维权渠道,化解社会矛盾。

    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召开“项城市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建立信息联席平台,研判物业管理中的信访投诉事项。针对信访投诉问题,按照各部门职责分工进行分类转办处置,从而及时解决问题化解矛盾。7月份共分类转办3项,给予了信访人满意的答复。

    加强物业管理业务培训。本着教育、管理共推进的理念,采取“学先进、补短板”的措施,对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组织培训9次310余人,着手解决物业管理中专业人员少、技术能力低、服务质量差的问题,从而提高物业管理整体水平。

    落实分区包干督导检查制度。分三个督导组对6个街道办事处的物业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导检查和业务指导,从物业管理政策落实、矛盾纠纷解决、“三创”效果、防汛排涝、居民幸福感等实行常态化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跟踪解决。


责任编辑:(项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