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市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充分发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在脱贫攻坚中的主导作用和聚焦效应,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和《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豫财农综[2020]6号)文精神,结合我市脱贫攻坚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脱贫攻坚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我市脱贫攻坚目标,巩固脱贫成果,加大统筹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形成全方位帮扶合力,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渠道不变,充分授权。对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省市级财政安排的专项扶贫及相关涉农资金,省市级有关部门仍按照原渠道下达,我市围绕脱贫攻坚规划统筹使用。
(二)坚持标准,瞄准目标。确保到2020年在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消除绝对贫困;确保全部摘帽,稳定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
(三)精准使用,协调推进。结合我市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脱贫攻坚任务,以规划引领投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切实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适当兼顾对贫困发生率较高、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按规定给予支持。
(四)强化管理,提高绩效。我市围绕脱贫攻坚规划,制定项城市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办法,健全以脱贫效果为导向的统筹整合资金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实现预算绩效一体化管理,全方位跟踪评价扶贫资金效果、效益,发挥绩效评价导向作用。
三、脱贫目标
我市15个镇、413个行政村,现有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9774户,贫困人口32268人,其中,未脱贫户1936户,5170人。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总体要求,落实精准扶贫理念,通过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扶贫、金融扶贫、扶贫车间、能力建设、残疾人帮扶和其他扶贫项目等的实施,使全市已退出的贫困村和拟脱贫贫困户基础设施得到较大改善,产业得到持续发展,紧紧围绕脱贫攻坚规划,大力实施民生工程,查漏补缺,补足短板,促进提档升级,实现2020年度现有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的既定目标。
四、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河南省开展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办〔2018〕35号)的要求进行筹资,对下达给我市的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省财政专项扶贫和其他资金进行整合,市财政预算安排的扶贫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范围。2020年项城市计划统筹整合资金总额16240.355万元,其中,中央专项扶贫资金数额1046万元,省级专项扶贫资金数额3743万元,市级专项扶贫资金数额894万元,县级专项扶贫资金数额4432.77万元,统筹整合资金数额6124.585万元,共实施项目60个,其中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36个,产业发展类项目21个,其他扶贫类项目3个。
五、资金安排使用及项目分类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2020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4240.94万元。
1.1 2020年项城市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21个贫困村道路硬化项目
(1)建设任务:2020年项城市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道路硬化项目21个, 2米宽*896米长, 厚15 CM,合计1792平方;2.5米宽*9230米长, 厚15 CM,合计23110平方;2.5米宽1057米长, 厚18CM,合计2645平方;3米宽45米长, 厚15 CM,合计135平方;3米宽23312米长, 厚18 CM,合计64119平方;3.5米宽3582米长, 厚18 CM,合计12540平方;4米宽834米长, 厚18 CM,合计3336平方;4.5米宽1575米长, 厚18 CM,合计7088平方。主路6%水泥稳定土垫层,商砼C30。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197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53万元,省级资金1221万元,统筹整合资金100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完成招投标时间2020年4月10日,计划开工时间: 2020年4月16日;计划完工时间:2020年6月30日;计划完成验收时间2020年7月31日。
(4)绩效目标:本项目涉及到项城市15个镇21个受益村,受益人口60156人,贫困人口达8089人,该项目的实施完成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为县域内整体脱贫目标的实现起到促进作用。
(5)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1.2 2020年项城市南顿镇杨庄村道路硬化工程
(1)建设任务:建设宽3.5米,6%水泥稳定土垫层,18cm厚水泥混凝土面层,C30商砼,长0.98公里。,建设面积3100平方米。
(2)资金安排:计划投资5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其中,中央资金39万元,省级资金11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完成招投标时间2020年4月10日,计划开工时间: 2020年4月16日;计划完工时间:2020年6月30日;计划完成验收时间2020年7月31日。
(4)绩效目标:本项目涉及到1个受益村受益人口2106 人,贫困人口达35人,该项目的实施完成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为县域内整体脱贫目标的实现起到促进作用。
(5)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
1.3 2020年项城市市派第一书记10个村基础设施类项目
(1)建设任务:2020年项城市市派第一书记财政扶贫资金基础设施项目10个,硬化18CM路面5054平方米、硬化15CM路面5394平方米,商砼C30;修下水道860米;修桥一座,新打机井16眼,直径50cmX深度40米。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200万元,其中,市级资金200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完成招投标时间2020年5月12日,计划开工时间: 2020年5月16日;计划完工时间:2020年7月15日;计划完成验收时间2020年8月15日。
(4)绩效目标:本项目涉及到项城市7个镇10个村受益村受益人口24504人,贫困人口达1834人,该项目的实施完成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为县域内整体脱贫目标的实现起到促进作用。
(5)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1.4 2020年项城市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项目
(1)建设任务:2020年项城市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项目4个,新打水源井12眼,潜水泵12台,水井管理房12座,变压器12台,10kv供电线路架设4800米,加压泵组7套,变频柜4套,消毒设备12套,铺设管网5.03万米,智能化水表9366块。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2016.94万元,其中,统筹整合资金2106.94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完成招投标时间2020年7月10日,计划开工时间: 2020年8月1日;计划完工时间:2020年9月30日;计划完成验收时间2020年10月20日。
(4)绩效目标:本项目涉及到项城市4个镇15个受益村,受益人口,40337人,贫困人口达1741人,该项目的实施完成能进一步保障贫困村水质,保证供水量,确保饮水安全。
(5)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二)产业发展类项目
2020年产业发展类项目10129.13万元。
2.1 2020年项城市新桥镇南赵村菊花加工项目
(1)建设任务:8P空气能烘干生产设备一套(9.5*2.5*2.2)、厂房400平米,扶贫资金投入建成的厂房及购置的设备产权归集体所有,使用及租赁产生的收益用于村的脱贫攻坚。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30.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30.5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完成招投标时间2020年3月10日,计划开工时间: 2020年3月15日;计划完工时间:2020年5月15日;计划完成验收时间2020年6月15日。
(4)绩效目标:本项目涉及到项城市1个镇1个受益贫困村,受益人口352人,贫困人口达96人,该项目的实施完成,能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1.83万元,带动贫困人口就业30人,人均月收入不低于1500元,流转土地每亩800元,带动当地种植业发展,有效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为县域内整体脱贫目标的实现起到促进作用。
(5)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2.2 2020年三店镇大赵村菌菇大棚建设项目一
(1)建设任务:建设50X12米菌菇大棚4个,墙体玻璃纤维丝保温板,冷藏及实验室4米X 15米,扶贫资金投入建成的资产产权归集体所有,使用及租赁产生的收益用于村的脱贫攻坚。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2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0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完成招投标时间2020年3月10日,计划开工时间: 2020年3月16日;计划完工时间:2020年5月15日;计划完成验收时间2020年6月15日。
(4)绩效目标:本项目涉及到三店镇大赵村,受益人口190人,贫困人口达21人,该项目的实施完成,能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1.2万元,带动贫困人口就业8人,人均月收入不低于1500元,带动当地棚菜种植及蘑菇种植业发展,有效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为县域内整体脱贫目标的实现起到促进作用。
(5)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2.3 2020年王明口镇牛滩村食用菌大棚建设项目一
(1)建设任务:建设7米X33米高效菌菇大棚1个,墙体玻璃纤维丝保温板,扶贫资金投入建成的资产产权归集体所有,使用及租赁产生的收益用于村的脱贫攻坚。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2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0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完成招投标时间2020年3月10日,计划开工时间: 2020年3月16日;计划完工时间:2020年5月15日;计划完成验收时间2020年6月15日。
(4)绩效目标:本项目涉及到王明口镇牛滩村,受益人口362人,贫困人口达17人,该项目的实施完成,能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1.2万元,带动贫困人口就业5人,人均月收入不低于1500元,带动当地棚菜种植及蘑菇种植业发展,有效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为县域内整体脱贫目标的实现起到促进作用。
(5)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2.4 2020年项城市永丰镇大黄村温室大棚项目
(1)建设任务:建设60X12米菌菇大棚4个,扶贫资金投入建成的资产产权归集体所有,使用及租赁产生的收益用于村的脱贫攻坚。
(2)资金安排:计划投20入万元,其中,市级资金20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完成招投标时间2020年5月10日,计划开工时间: 2020年4月16日;计划完工时间:2020年6月15日;计划完成验收时间2020年7月15日。
(4)绩效目标:本项目涉及到永丰镇大黄村,受益人口102人,贫困人口达18人,该项目的实施完成,能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1.2万元,带动贫困人口就业6人,人均月收入不低于1500元,带动当地棚菜种植及蘑菇种植业发展,有效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为县域内整体脱贫目标的实现起到促进作用。
(5)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2.5 2020年项城市养殖场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2020年项城市养殖场建设项目2个,其中建设肉羊养殖场1个(9.5米X35米羊舍4座,15米X33米草料棚,891立方米青贮池等设施),肉牛养殖场1个(12米X68米牛舍两座、15米X30米草料棚、1782立方米青贮池等设施),扶贫资金投入建成的资产产权归集体所有,使用及租赁产生的收益用于行政村的脱贫攻坚。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340.96万元,其中,统筹整合资金340.96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完成招投标时间2020年6月10日,计划开工时间: 2020年6月16日;计划完工时间:2020年9月15日;计划完成验收时间2020年9月30日。
(4)绩效目标:本项目涉及到项城市2个镇2个受益贫困村,受益人口3260人,贫困人口达580人,该项目的实施完成,能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26.2万元,带动贫困人口就业13人,人均月收入不低于1500元,青储群众秸秆,能增加每亩收入160元,带动当地畜牧业发展,有效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为县域内整体脱贫目标的实现起到促进作用。
(5)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6 2020年项城市大棚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2020年项城市温室大棚建设项目8个,建设大棚69个,11米X70米8个,7米X33米41个,20米X70米20个。扶贫资金投入建成的大棚资产产权归集体所有,使用及租赁产生的收益用于村的脱贫攻坚。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1515.4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54万元,省级资金313万元,市级资金674万元,统筹整合资金174.42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完成招投标时间2020年5月31日,计划开工时间: 2020年6月10日;计划完工时间:2020年9月10日;计划完成验收时间2020年10月10日。
(4)绩效目标:本项目涉及到项城市7个镇8个受益贫困村,受益人口3615人,贫困人口达1205人,该项目的实施完成,能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75万元,带动贫困人口就业245人,人均月收入不低于1500元,带动当地棚菜种植及蘑菇种植业发展,有效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为县域内整体脱贫目标的实现起到促进作用。
(5)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7 2020年贾岭镇大蒜种植补贴项目
(1)建设任务:对订单种植大蒜的贫困户进行补助。
(2)奖补标准:每亩补助500元。
(3)资金安排:计划投入27.5 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7.5万元。
(4)时间进度:2020年10月31日完成。
(5)绩效目标:贫困农户种植大蒜每亩增收1000元,增强贫困户特色种植的积极性,提升亩均收益,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实现稳定增收。
(6)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2.8 2020年项城市贫困户到户产业扶持资金项目
(1)建设任务:为7000户贫困按每户10000元注入到户产业扶持资金,以村为单位与带贫企业、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合作经营。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700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100万元,县级资金3400万元,统筹整合资金1500万元。
(3)时间进度:开工时间:2020年4月10日,完工时间:2020年7月10日,完成验收时间:2020年7月30日。
(4)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可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7000户,年收益不低于到户产业扶持资金的8%,能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560万元。另带动105户贫困户务工月收入不低于1500元。有效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为县域内整体脱贫目标的实现起到促进作用。
(5)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9 2020年南顿镇魏庄瑞雪面粉加工项目
(1)建设任务:新建400立方米的储量仓一座,扶贫资金投入建成的大棚资产产权归集体所有,使用及租赁产生的收益用于村的脱贫攻坚。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45万元,其中,统筹整合资金45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完成招投标时间2020年5月31日,计划开工时间: 2020年6月10日;计划完工时间:2020年10月30日;计划完成验收时间2020年11月30日。
(4)绩效目标:本项目涉及到项城市1个受益贫困村,受益人口786人,贫困人口达262人,能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带动贫困人口就业6人,人均月收入不低于1500元,带动当地优质小麦种植业发展,有效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为县域内整体脱贫目标的实现起到促进作用。
(5)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10 2020年项城市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项目
(1)建设任务:设立风险补偿金450万元,通过灵活全面的融资产品,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获得银行低成本资金支持。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450万元,其中,县级资金450万元。
(3)时间进度:2020年12月31日前完工。
(4)绩效目标: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获得银行低成本资金支持,做到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应贷尽贷。
(5)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2.11 2020年金融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1)建设任务:对获得金融扶贫小额信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5万元以内(含5万)贷款全额贴息(贫困户、贴息期限以实际使用贷款期限为准,最长不超过3年)、对获得扶贫小额信贷的带贫企业(农民合作社)根据所带动贫困户数相对应额度按照年贴息率2%进行贴息(带贫企业贴息期限以实际使用贷款期限为准,最长不超过三年)。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420.1万元,其中,县级资金220.1万元,统筹整合资金200万元。
(3)时间进度:贴息具体户数、金额以实际放贷户数、金额为准,2020年12月底完成当年应贴息任务。
(4)绩效目标:确保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享受财政全额贴息,确保通过验收的带贫企业(农民合作社)贷款的贴息。
(5)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2.12 2020年项城市“雨露计划”项目
(1)建设任务:对项城市2019年秋季和2020年春季的中职、高职建挡立卡贫困学生按照“雨露计划”政策给予补助,每人每学期补助1500元。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219.65万元,其中,县级资金104.65万元,统筹整合资金115万元。
(3)时间进度:开工时间:2020年1月,完工时间:2020年11月30日,完成验收时间:2020年12月15日。
(4)绩效目标:预计达到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完成及时率100%,受益人口满意度100%。通过项目的实施,减轻了贫困家庭教育负担,减轻解决中职中专和高职高专贫困生学生就学困难问题,进一步鼓励贫困家庭学生接受中职、高职教育,掌握职业技能,实现就业脱贫,惠及贫困人员1467人次。
(5)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2.13 2020年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
(1)目标任务:培训295名致富带头人。
(2)资金安排:投入20万元,其中,统筹整合资金20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开工时间2020年4月1日,完工时间2020年11月30日,完成验收时间2020年12月15日。
(4)绩效目标:通过对致富带头人培训,着力解决村级产业项目缺位、项目带贫益贫效果不明显、简单发钱发物等问题,更好地发挥引领带动贫困户自主创业和就业,提升内生动力,巩固脱贫成果。
(5)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三)其他扶贫类项目
其他扶贫项目3个,投资1870.285万元。
3.1 2020年项城市贫困人口公益性岗位项目
(1)建设任务:开发适合贫困人口的公益性岗位,招聘贫困人口公益性岗位人员2000人。人均工资650元。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1056.785万元,其中,县级资金258.02万元,统筹整合资金798.765万元。
(3)时间进度:开工时间:2020年1月,完工时间:2020年12月31日。
(4)绩效目标:实现1200贫困人口家门口就业的愿望,人均月收入650元。实现稳定收入的目标。
(5)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2 2020年项城市危房改造项目
(1)建设任务:对15个镇、413个行政村的22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实施改造,C级控制在10000元以内,D 级14000-40000万元。
(2)资金安排:投入资金640万元,其中,统筹整合资金640万元。
(3)时间进度:2020年3月20日开始,7月20日结束,8月20完成验收,资金拨付到位。
(4)绩效目标:确保2020年脱贫的220户贫困户住房有保障。
(5)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3 2020年项城市脱贫攻坚项目设计监理费
(1)建设任务:设计费、监理费、竣工审计费。
(2)资金安排:计划投入资金173.5万元,其中,统筹整合资金173.5万元。
(3)时间进度:开工时间:2020年1月,完工时间:2020年12月。
(4)绩效目标:保障2020年相关涉农资金项目按照计划,及时开展设计、招标、工程质量监督、竣工审计,达到按时开工、竣工,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5)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六、部门责任
市政府作为实施主体,负责抓好落实统筹整合使用各级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对资金管理、安全、规范有效使用负全责。
市财政局负责牵头制定年度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及时将统筹整合资金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或主要媒体向公众公开。同时负责财政涉农资金的整合、拨付和监督,并牵头对全市涉农整合资金项目使用绩效进行自评。
市扶贫办协同各单位负责涉农整合项目立项、申报及协调相关单位脱贫攻坚项目的实施,同时负责实施项目为: 2020年项城市丁集镇王李桥村道路硬化工程,2020年项城市范集镇宋营道路硬化工程,2020年项城市秣陵镇骨头塚村道路硬化工程,2020年项城市贾岭镇大刘村道路硬化工程,2020年项城市王明口镇牛滩村道路硬化工程,2020年项城市南顿镇魏彭庄道路硬化工程,2020年项城市三店镇黄庄村道路硬化工程,2020年项城市永丰镇克庄村道路硬化工程,2020年项城市李寨镇大范村道路硬化工程,2020年项城市郑郭镇张堂村道路硬化工程,2020年项城市官会镇徐庄村道路硬化工程,2020年项城市官会镇沙庙村道路硬化工程,2020年项城市高寺镇孙堂村道路硬化工程,2020年项城市付集镇直河村道路硬化工程,2020年项城市付集镇马庄村道路硬化工程,2020年项城市三店镇陈张道路硬化工程,2020年项城市李寨镇东薛村道路硬化工程,2020年项城市新桥镇前吕庄村道路硬化工程,2020年项城市范集镇尚店村道路硬化工程,2020年项城市孙店镇崔马庄村道路硬化工程,2020年项城市高寺镇团店道路硬化工程,2020年项城市南顿镇水牛刘基础设施工程,2020年项城市南顿镇高洼村基础设施工程,2020年项城市南顿镇姜庄村基础设施工程,2020年项城市南顿镇八联村基础设施工程,2020年项城市丁集镇关庄村基础设施工程,2020年项城市付集镇双庙村道路硬化工程,2020年项城市高寺镇张老家道路硬化项目,2020年项城市永丰镇王楼村道路硬化项目,2020年项城市范集镇程营道路硬化项目,2020年新桥镇南赵村菊花加工项目,2020年三店镇大赵村菌菇大棚建设项目一,2020年王明口镇牛滩食用菌大棚项目一,2020年项城市永丰镇大黄村温室大棚项目,责2020年贾岭镇大蒜种植补贴项目,2020年项城市新桥镇北李营村新打机井项目,2020年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2020年项城市“雨露计划”项目,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项目,2020年金融扶贫信贷贴息项目。
市委统战部负责2020年项城市南顿镇杨庄村道路硬化工程(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市财政局负责2020年项城市贫困户到户产业扶持资金项目,2020年项城市脱贫攻坚项目设计监理费。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负责实施的项目为2020年项城市农村贫困人口危房改造项目。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的项目为:2020年秣陵镇骨头冢肉牛养殖项目,2020年南顿镇姜庄肉羊养殖项目,2020年贾岭镇镇张新温室大棚项目,2020年三店镇大赵菌菇棚项目二,2020年李寨镇东薛温室大棚项目,2020年付集镇双庙温室大棚项目,2020年付集镇双庙菌菇棚项目,2020年新桥镇贾庄温室大棚项目,2020年新桥镇贾庄菌菇棚项目,2020年新桥镇前吕温室大棚项目,2020年王明口镇牛滩食用菌大棚项目二,2020年项城市种养业补贴项目,2020年南顿镇魏庄瑞雪面粉加工项目。
市水利局负责实施的项目为2020年永丰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项目,2020年丁集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项目,2020年官会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项目,2020年三店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项目。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的项目为2020年项城市贫困人口公益性服务岗位项目。
市审计局主要负责对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和项目实施单位按照《项城市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办法》抓好项目落实、管理使用资金情况进行全方位审计监督,并对各单位落实审计意见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镇主要负责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的立项、申报,配合做好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在本辖区内的项目实施各项工作。
市纪委、监察委主要负责对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进行监督,依法对违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单位、组织和个人进行查处。
除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外,其他扶贫项目具体实施部门以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批复为准。
七、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35号),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扶贫项目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豫脱贫组〔2017〕3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的具体措施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154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采取以下措施:
(一)统筹程序
1、建立县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审查确定年度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整合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年度考核等工作。各乡镇(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实现与脱贫攻坚规划的有效衔接。市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整合及资金监管,财政局、市扶贫办负责项目资金分配及项目实施的跟踪问效。
2、市财政局根据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编制的年度脱贫攻坚计划和资金需求额度,确定本年度涉农资金整合规模。坚持“六个精准”和“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脱贫目标走、目标跟着脱贫对象走”的原则,以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贫困乡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项目资金整合的综合效益。
3、按照“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和规划引领、项目支撑、集中投入等要求,紧紧围绕全市特色主导产业,针对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环节和脱贫攻坚重点领域,加大推进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工作力度,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
(二)拨付程序
1、对已纳入实施方案的项目,财政评审机构要及时组织力量集中批量进行评审,限时办结。对零星、分散的扶贫项目投资预算(扶贫资金预算投资额20万元以下),可由项目主管部门或乡镇审定,市财政部门不再进行预算评审。
2.扶贫工程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公开招标。对必须招标的扶贫项目,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审批程序,尽快落实招标工作。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可以不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的,要灵活采用竞争性谈判、竟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方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财政支持涉及贫困村的微小型项目,凡是贫因村具备相关项目建设、运营能力的,可按照村民民主议事方式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自建自营。
3、对已签订施工合同的扶贫项目,要根据合同约定及时拨付预付款。要加快工程进度款拨付,项目主管部门或乡镇(办事处)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报账拨款申请资料要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向财政部门申请报账拨款。认真执行留置质保金的相关规定,工程质保金留置不高于合同价的3%。
(三)报账程序
1、项目完工后,审计机关要及时跟进完工项目的结算、决算审计。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但尚未进行结算、决算审计的扶贫项目,建设单位凭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可按合同约定的80%申请拨款,竣工结算、决算审定后支付除质保金外的剩余资金。
2、所有统筹整合的资金项目,必须纳入年度脱贫攻坚计划进行项目安排,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到项目成熟一个,及时批复实施一个。项目主管部门加快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手续,审核和完善报账资料,并对报账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财政部门按照主管部门审核后的报账资料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问题。
八、监管措施
(一)组织监管。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由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按照市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统一安排使用。
(二)部门监督。市纪委、检察、监察、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三)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全程公开公示制度。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等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行县、乡、村三级公示公告,公示公告期限不少于10天。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
附件:项城市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扶贫项目明细表
2020年项城市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扶贫项目明细表.xls
项城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