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河南省公共机构节能杯书法绘画摄影展的通知
来源: 市节能办 时间: 2012-05-26 08:22:58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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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直各单位,各省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各直管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兰考县、鹿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长垣县机关事务接待服务中心,新蔡县发展和改革委:
      为弘扬公共机构节能文化、喜迎十八大,展示我省公共机构干部职工节能工作的精神风貌,省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将于6月份节能宣传月期间举办河南省公共机构节能杯书法绘画摄影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稿范围
      全省各级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均可投稿。尤其欢迎书画家、摄影家投稿。
      二、作品内容
      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内容要围绕“弘扬节能文化、喜迎十八大”这一主题,展示近年来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的成果,
      展现全省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节约型”机关建设的精神风貌,展望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思想和理念。
      三、征稿要求
      (一)书法类作品:书体不限,行、草、隶、篆书作品需附上释义,软笔书法作品不超过六尺宣纸,硬笔作品不超过8开。
      (二)绘画类作品:不小于8开纸(国画作品长不超过4尺),素描作品不超过2开。
      (三)摄影类作品:胶片作品最小为12寸,彩色、黑白作品和组照(最少4张一组)均可,作品可以进行调整,但不能改变现实原貌,电脑特技作品概不接受,作品上须注明拍摄地点、时间,同时配以言简意赅的文字说明(五十字以内)。
      (四)每件书法绘画摄影作品背面右下角要用铅笔以正楷字注明作者单位、作品标题、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同时,各单位要按要求填写作品报送登记表(附后)。凡参加过省级以上书法绘画摄影展的作品请勿选送。
      (五)免收参评费等各种费用,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
      (六)为防作品在邮寄时破损遗失,请用挂号或特快专递寄发,所有来稿一律不退。
      四、评选原则及办法
      (一)由主办单位聘请省内书画、摄影专家及有关人员组成大赛评委会。
      (二)大赛设一等奖6名,二等奖9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18名,组织奖若干名。
      向获奖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大赛作品集,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各单位参与及作品获奖情况将作为2012年度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评选出的作品,汇集成册并向获奖、入展、入选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及赠寄作品集。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有权对所有参展作品以各种方式扩大宣传(不另付稿酬)。
      五、作品选送及截止时间
      作品由省辖市、省直、各系统主管部门和直管县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机构集中选送至省公共机构节能办(郑州市政三街1号省委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511房间)。征稿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15日。
      六、展览时间及地点
      展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将组织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参观。
      本次展览是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办组织的公共机构年度节能宣传的一项重要活动。各省辖市、省直和直管县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机构要高度重视、制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创作,确保作品质量,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作品。
      报名电话:13592202323 4301665

责任编辑:(项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