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项城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结果公示
来源: 项城市人民政府 时间: 2022-11-10 17:07:12 访问量:0

字体大小[ ] 打印

分享:

依据国办及河南省《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豫扶贫办[2017]129号)精神,2021年项城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现对项目实施结果的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一:2021年项城市绿色农投公司肉羊养殖项目

一、项目名称:2021年项城市绿色农投公司肉羊养殖项目

二、项目资金来源及投入金额:中省专项资金,投入6916973.29元

三、项目实施期限:2021年4月10日至2021年8月10日

四、项目实施结果:2021年11月22日竣工

五、项目检查验收结果:合格

六、项目实现绩效目标情况:完成新建羊舍10座及草料棚267.98平方米、青储池2060.25平方米建设,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促进当地特色种植业发展,提高群众收入。

七、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项城市乡村振兴局   周志峰 

八、项目施工单位及责任人:河南旭恒建设有限公司蔺海军

九、监理单位及责任人:河南汇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王 丽

十、镇办及责任人:永丰镇人民政府  龚 坤

十一、项目受益对象:项目村群众 

十二、项目帮扶机制:通过产业帮扶、就业帮扶、资产收益帮扶,促进当地产业发展,实现群众稳定增收。

项目二:2021年项城市贾岭镇白杨树村塑料大棚建设项目

一、项目名称:2021年项城市贾岭镇白杨树村塑料大棚建设项目

二、项目资金来源及投入金额:财政衔接资金,投入

1287009.3元

三、项目实施期限:2021年11月23日至2022年1月11日

四、项目实施结果:2022年1月18日竣工

五、项目检查验收结果:合格

六、项目实现绩效目标情况:完成新建温室大棚8座建设,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促进当地特色种植业发展,提高群众收入。

七、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项城市乡村振兴局  马 华

八、项目施工单位及责任人:河南守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张森森

九、监理单位及责任人: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龚 山

十、镇办及责任人:贾岭镇人民政府  王  威

十一、项目受益对象:项目村群众

十二、项目帮扶机制:通过产业帮扶、就业帮扶、资产收益帮扶,促进当地产业发展,实现群众稳定增收。

项目三:2021年永丰镇郭大庄农产品仓储项目

一、项目名称:2021年永丰镇郭大庄农产品仓储项目

二、项目资金来源及投入金额:财政衔接资金,投入1721686元

三、项目实施期限:2021年11月23日至2022年1月11日

四、项目实施结果:2022年1月18日竣工

五、项目检查验收结果:合格

六、项目实现绩效目标情况:完成新建仓储3000平方建设,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促进当地特色种植业发展,提高群众收入。

七、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项城市乡村振兴局  马 华

八、项目施工单位及责任人:河南守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张森森

九、监理单位及责任人: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龚  山

十、镇办及责任人:永丰镇人民政府  龚  坤

十一、项目受益对象:项目村群众

十二、项目帮扶机制:通过产业帮扶、就业帮扶、资产收益帮扶,促进当地产业发展,实现群众稳定增收。

项目四:2021年郑郭赵集食用菌大棚项目

一、项目名称:2021年郑郭赵集食用菌大棚项目

二、项目资金来源及投入金额:财政衔接资金,投入426016.8元

三、项目实施期限:2021年11月23日至2022年1月11日

四、项目实施结果:2022年1月18日竣工

五、项目检查验收结果:合格

六、项目实现绩效目标情况:完成新建温室大棚3座建设,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促进当地特色种植业发展,提高群众收入。

七、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项城市乡村振兴局  马 华

八、项目施工单位及责任人:河南守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张森森

九、监理单位及责任人: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龚  山

十、镇办及责任人:郑郭镇人民政府  于玉杰

十一、项目受益对象:项目村群众

十二、项目帮扶机制:通过产业帮扶、就业帮扶、资产收益帮扶,促进当地产业发展,实现群众稳定增收。

项目五:2021年高寺镇袁楼村温室大棚项目

一、项目名称:2021年高寺镇袁楼村温室大棚项目

二、项目资金来源及投入金额:财政衔接资金,投入421437.6元

三、项目实施期限:2021年11月23日至2022年1月11日

四、项目实施结果:2022年1月18日竣工

五、项目检查验收结果:合格

六、项目实现绩效目标情况:完成新建温室大棚3座建设,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促进当地特色种植业发展,提高群众收入。

七、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项城市乡村振兴局  马 华

八、项目施工单位及责任人:河南守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张森森

九、监理单位及责任人: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龚  山

十、镇办及责任人:高寺镇人民政府  陈华东

十一、项目受益对象:项目村群众

十二、项目帮扶机制:通过产业帮扶、就业帮扶、资产收益帮扶,促进当地产业发展,实现群众稳定增收。

项目六:2021年王明口镇袁寨白芝麻加工项目

一、项目名称:2021年王明口镇袁寨白芝麻加工项目

二、项目资金来源及投入金额:财政衔接资金,投入2477815元

三、项目实施期限: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2月11日

四、项目实施结果:2022年1月22日竣工

五、项目检查验收结果:合格

六、项目实现绩效目标情况:完成新建仓储960平米建设,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促进当地特色种植业发展,提高群众收入。

七、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项城市乡村振兴局  马 华

八、项目施工单位及责任人:河南英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周红燕

九、监理单位及责任人:中兴宏图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刘晨晨

十、镇办及责任人:王明口镇人民政府  石新明

十一、项目受益对象:项目村群众

十二、项目帮扶机制:通过产业帮扶、就业帮扶、资产收益帮扶,促进当地产业发展,实现群众稳定增收。

项目七:2021年项城市惠丰源农资专业产业园高标准大棚建

设项目

一、项目名称:2021年项城市惠丰源农资专业产业园高标准大棚建设项目

二、项目资金来源及投入金额:财政衔接资金,投入9701101.87元

三、项目实施期限:2021年10月17日至2022年1月20日

四、项目实施结果:2022年3月18日竣工

五、项目检查验收结果:合格

六、项目实现绩效目标情况:完成新建温室大棚24座及附属设施建设,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54万元,促进当地特色种植业发展,提高群众收入。

七、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项城市乡村振兴局  马 华

八、项目施工单位及责任人:河南益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杨  杰

九、监理单位及责任人:河南蓝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许肖飞

十、镇办及责任人:丁集镇人民政府  李东峰

十一、项目受益对象:项目村群众

十二、项目帮扶机制:通过产业帮扶、就业帮扶、资产收益帮扶,促进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实现群众稳定增收。

项目八:2021年项城市河北村、沈庄村、田老家、袁寨道路及公共设施项目

一、2021年项城市河北村、沈庄村、田老家、袁寨道路及公共设施项目

二、项目资金来源及投入金额:财政专项资金,投入2607066.46元

三、项目实施期限: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2月11日

四、项目实施结果:2022年1月18日竣工

五、项目检查验收结果:合格

六、项目实现绩效目标情况:完成新建道路硬化12179.94平米和坑塘整治2处及图书馆1处建设,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受益全村群众,方便交通,改善人居环境,有利于本村经济发展。

七、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项城市乡村振兴局  张 涛

八、项目施工单位及责任人:河南省帆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马俊杰

九、监理单位及责任人:中兴宏图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刘晨晨

十、镇办及责任人:王明口镇人民政府  石新明

丁集镇人民政府  李东峰

十一项目受益对象:项目村群众

十二、项目帮扶机制:通过项目实施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方便交通,提高人居环境,有利于本村经济发展。

项目九:2021年项城市河北村、沈庄村、田下楼、袁寨四村雨污水管道项目

一、项目名称:2021年项城市河北村、沈庄村、田夏楼、袁寨四村雨污水管道项目

二、项目资金来源及投入金额:财政专项资金,投入5201770.13元

三、项目实施期限: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2月11日

四、项目实施结果:2022年1月18日竣工

五、项目检查验收结果:合格

六、项目实现绩效目标情况:完成新建排水管网4200米及污水处理设备2套建设,解决群众收集处理生活及雨污水,改善人居环境,有利于本村经济发展。  

七、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项城市乡村振兴局  张 涛

八、项目施工单位及责任人:河南顺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孔路路

九、监理单位及责任人:中兴宏图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刘晨晨

十、镇办及责任人:丁集镇人民政府   李东峰

王明口镇人民政府   石新明

十一、项目受益对象:项目村群众

十二、项目帮扶机制:通过项目实施,解决群众收集处理群众生活及雨污水,提高人居环境,有利于本村经济发展。

项目十:2021年项城市丁集镇王李桥村温室大棚项目

一、项目名称:2021年项城市丁集镇王李桥村温室大棚项目

二、项目资金来源及投入金额:财政衔接资金,投入1567489.91元

三、项目实施期限:2021年4月10日至2022年8月10日

四、项目实施结果:2022年3月18日竣工

五、项目检查验收结果:合格

六、项目实现绩效目标情况:完成新建大棚7座建设,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促进当地特色种植业发展,提高群众收入。

七、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项城市乡村振兴局  马 华

八、项目施工单位及责任人:河南守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周 猛

九、监理单位及责任人:河南汇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王 丽

十、镇办及责任人:丁集镇人民政府  李东峰

十一、项目受益对象:项目村群众

十二、项目帮扶机制:通过产业帮扶、就业帮扶、资产收益帮扶,促进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实现群众稳定增收。

监督电话:  

  12317     0371—65919535    0394—8270226

0394-4280096


项城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10月10日


责任编辑:x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