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为保障我市项目建设用地,按照我市规划,拟征收我市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一位置范围:商城北路东、东湖湾小区南、规划宜景路西、驸马沟北。权属为花园街道后高营社区,水寨街道西郊社区,具体以调查结果为准,用途拟作为居住用地。
地块二位置范围:大广高速引线加宽(长虹运河至收费站段)。权属为光武街道荣新、东风社区,南顿镇周楼、马楼、南顿行政村,具体以调查结果为准,用途拟作为交通用地。
二、拟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主要用于居住、交通项目建设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涉及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并同时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