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违法行为,防范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维护合法经营者和广大乘客的正当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整治。
二、整治重点范围
全市各汽车站、城乡结合部、乡镇集市、医院、学校、景区出入口以及重点交通沿线等非法营运高发区域。
三、重点打击违法行为
1、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出租汽车经营的“黑车”;组织、介绍、招揽乘客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相关违法活动。
2、以“顺风车”“拼车”“名义,实际从事经营性载客、收取运费的变相非法营运;通过微信群、短视频平台等网络渠道发布揽客信息,组织客源从事非法营运。
3、包车客运不按包车合同约定运行、招揽合同以外旅客。
4、货车严重超限超载,“百吨王”、冲卡闯站、逃避检测、遮挡号牌等行为。
5、车辆超员、超速、涉牌涉证、非法改装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6、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暴力抗法、围攻辱骂执法人员等行为。
四、法律责任告知
1、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运输经营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相应罚款。
2、公安机关对非法营运车辆存在超员、涉牌涉证、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对阻碍执法、扰乱单位秩序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对涉嫌非法经营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非法营运车辆大多保险不全、车辆安全状况差,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请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黑车”,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五、鼓励社会监督举报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营运线索,举报时请提供车辆号牌、违法时间、地点等信息。举报电话:4296630(市交通运输局);110(市公安局)。
六、有关要求
凡从事非法营运的单位和个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应当立即停止非法营运行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由两部门加大联合稽查力度,依法从严查处。
广大群众要自觉选择正规客运车辆、合规出租车、网约车出行,共同抵制非法营运,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项城市交通运输局 项城市公安局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