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 兵 公 告
来源: 项城市武装部 时间: 2011-10-10 15:50:55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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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冬征兵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政策规定告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10月30日前主要是开展征兵宣传,做好征兵各项准备工作;11月15日前完成征兵体检;11月30日前完成政审走访;12月8日前完成定兵公示;12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
      二、年龄条件。征集的男青年为2011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岁,年满17周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也可征集,大专毕业生可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
      三、文化条件。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同等学历的,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
      四、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优惠政策。应届毕业生报名应征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四优先”政策。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除享有“四优先”政策外,还享受下列优惠政策:优先征集、优先选拔使用、考学升学优惠、国家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名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或代偿金额不超过6000元)、退伍可重新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六、新增政策。1、今后,应届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和学费返还申请手续,将由所在院校统一办理。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经费,将由省教育厅于当年11月底前先行垫付,高校毕业生入伍时一次性发放到位。2、建立最低优待金制度。将提高优待补助标准,建立义务兵最低优待金制度,农村义务兵优待金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义务兵优待金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3、退役安置政策更优惠。退役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公务员考录时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政法干警招录时,要确定一定比例的招录计划,面向退役士兵定向招录;应征入伍前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在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国有企业招收员工时,应有一定比例用于招录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在录用基层专武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优秀退役士官和大学生士兵。加强对返乡务农退役士兵的培养,鼓励他们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村居“两委”班子的选举。
      七、报名办法。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应征青年均可到本人常住户口所在乡(镇、办事处)武装部报名,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或高招准考证)等有效证件。在外就读、务工的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应征青年,也可网上报名:(http://zbbm.chsi.com.cn/)或电话报名(0394-8176496)。
      八、有关规定。1、所有征兵环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如有违反规定乱收费,应征青年及家长应坚决予以拒绝,并进行举报。2、家访必须有两名以上征接兵人员参加。家访应有专武干部、接兵干部(仅条件兵)、公安干警等两名以上人员联合走访,如征接兵人员单独家访或要求到其住所约见的,应征青年及家长拒绝家访和约见。
      九、咨询监督。咨询电话:8176493、8176496;举报电话:8176502、8176497。

项城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0一一年十月

责任编辑:(项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