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码头经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即日起,禁止营运船舶在项城市沙颍河航道无《港口经营许可证》的非法码头靠泊作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靠泊作业范围:项城市境内沙颍河航道所有非法码头。
二、自2023年7月 10日起,禁止所有运输船舶进入除(项城港周海物流码头)以外的任何非法码头进行靠泊作业。
三、对不服从本通告规定,擅自进入非法码头进行靠泊作业的运输船舶,由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七十条等规定实施严厉处罚。
四、对拒绝、阻扰执法人员依法履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举报电话:0394-4296630。
特此通告。
2023年 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