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中心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来源: 市人社局 时间: 2015-09-23 09:17:41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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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关系着家庭幸福和平安。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让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将在校大中小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大中小学生的关心和爱护。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政府提供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不同于商业保险,不以赢利为目的。学生参加医保,国家每年都会拿出专项资金给予补助。
      城区中小学生参加居民医保,个人每年需缴纳90元;属于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个人每年需缴费40元。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设个人账户,在校学生按每人每年40元建立个人账户,用于定点药店刷卡取药或在定点医院门诊使用,当年个人账户余额可节转下年使用。
      参保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报销。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进行二次报销,最高报销30万元。
学生参保缴费由学校统一组织,每年办理一次。
      家长朋友,孩子平平安安胜过一切,希望您尽快为孩子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祝您的孩子健康、快乐!祝您全家幸福美满。


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394--4625916

责任编辑:(项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