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15日,对关于项城市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分配的公示 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收到相关主体提出的异议,我方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按照相关规定,对异议内容及相关情况开展了全面核查、复核工作,发现由于选项错误,把良种补贴选成了保险补助,特此更正。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本次关于项城市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分配的公示 公开、公平、公正,经研究决定,对项城市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分配表重新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重新公示内容
项城市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分配表。见附件。
二、重新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自2026年5月15日起至2026年5月24日止。
三、异议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电话或邮件方式向我方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反馈。对逾期、匿名或无正当理由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曹梦瑶
联系电话:15239916284
附件:
项城市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分配表.docx
项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