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豫农财务[2018]42号)和《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第二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豫农财务[2018]35号)文件精神,计划扶持一个具有一定规模、长期稳定、有发展前景、辐射带动效果明显的新型经营主体。经市政府网站公告,四个有意向的镇办推荐上报,农业局组织专家实地考评、综合评分后。经农业局班子研究通过,范集镇推荐的项城市幸福园种植专业合作社为项目实施主体,升级发展设施蔬菜基地,推动范集镇特色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为保证项目资金落到实处,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特此公告。
项城市农业局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