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7日至2016年9月2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发改委党组开展了专项巡察。12月6日,巡察组向委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巡察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我委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风廉政建设、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等5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4个方面整改意见和建议。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治任务和重要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层层分解整改任务,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全力以赴推进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定整改决心。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市发展改革委党组认为,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切合实际、中肯实用,帮助我们找出了问题的病灶和病根,开出了治病的处方和良药,完全符合中央、省委、周口市委精神和项城市委要求,符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周口市委和项城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做好整改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端正态度、严肃对待,不推脱、不遮掩,不回避矛盾,不偏离方向,坚定整改的信心和决心,以严的纪律、严的作风、严的要求,切实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成效,让市委、市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和广大干部职工满意。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为切实抓好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委党组书记、主任刘海良任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委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和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周口市委和项城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研究部署发展改革系统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指导推进整改落实,为巡察整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提出的5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和4个方面的整改意见建议,结合发展改革系统实际,经过反复讨论,充分征求意见,经市委巡察办和市委第一巡察组审核同意,制定下发了《项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把梳理出的7项整改任务分别由委办公室、财务室、监察室、人事股等股室牵头负责,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配合股室和整改时限。刘海良同志对整改工作负总责,每位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分管工作的整改落实,各相关股室和二级机构按照《巡察整改方案》,对号入座,上下联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四)突出问题导向,确保整改成效。紧紧围绕存在问题,把每一项整改任务和措施细化量化,明确专人负责,加强与市委巡察办和市委第一巡察组的沟通,实行动态管理。对能够及时整改的坚持立行立改,对短期内不能整改到位的,列出时间表,明确专人,跟踪问效,推进落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二、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的问题”
发改委党组对党建工作投入精力不足,具体指导少,跟踪问效不到位;党员之间相互沟通、谈话、谈心不深入,组织生活不丰富,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个别班子成员政治敏锐性不强,在政治新常态下,工作畏首畏尾,疲于应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中心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强化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建立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互动机制,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每月听取一次党建工作汇报,使党组书记“专”起来。二是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委干部职工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三是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定期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定期开展谈话谈心活动,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2017年2月13日,委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深入查找委党组领导班子存在5个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四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和党务活动,鼓励支持各班子成员、股室及二级机构大胆探索,与“四化三查”工作结合起来,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加强宏观调控为核心,在新形式下协调全市发展政策、服务经济创新发展。五是坚持正确的用人激励机制,研究制定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通过开展股级干部述职演讲活动和岗位大练兵、大评比活动,所有股室负责人积极参与公开竞争,推进轮岗制,凭实绩任用干部,积极调动全委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的问题
市发改委党组对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存在着重安排、轻检查,压力传导不够。纪检组建设不健全,“三转”不彻底,监督追责不够严格,对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监督不到位,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项城市发改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委班子成员逐个签订了履行主体责任保证书,切实履行组织推动、支持配合、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制度建设、廉政表率等重要职责,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二是制定《项城市发改委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方案》,结合分管工作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和汇报,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分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三是强化对分管股室和二级机构的廉政教育,委领导班子成员梳理出分管部门廉政风险点,明确委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强化源头治理,实施分类管理,加强风险防控。四是严格按照“三转”的工作要求,发改委党组重新调整了纪检组长职责分工,不再兼管与纪检监察无关的工作,成立了纪检监察室;通过分工调整以确保纪检干部专职专用,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工作上,使纪检工作主业更加突出、主责更加明确。五是进一步加大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力度,委纪检组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案件。已对9名股室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通报批评12人,做到了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六是建立“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报告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定期不定期听取分管股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定期开展谈话谈心活动,督促分管部门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规范岗位工作运行,完善内控机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督导有关问题的整改。
(三)执行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
市发改委存在混岗现象,中层干部出现断档,个别科室空岗。选人用人体制不畅,相关工作人员积极性不高,班子成员年龄偏大,干部交流不畅。对一般工作人员管理要求不严,有老好人思想,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现象时有发生。市发改委党组多渠道、多举措、常态化选用干部的机制尚未形成;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健全,党内民主生活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和市委组织部、市纪委沟通、汇报,启动人事动议程序,将干部及重要岗位交流工作纳入发改委干部队伍建设之中,通盘考虑,突出重点,分步推进。二是严格落实《项城市发改委机关作风纪律“六项严禁”》的相关规定,实行过错追究制。严格制定考勤考核制度、每周例会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廉洁服务制度及工作人员“八不准”等多项制度。委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组成督查组不定期对纪律情况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与年度考核、评优评先、个人晋级等事项挂钩,对出现过错人员分别情况,予以严肃问责。三是认真落实上下班签到制度、请销假制度和外出登记制度;严格规范上班纪律。严格执行市政府要求的机关办公时间,每个干部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有事请假,公出要填写公出审批单,不准无故不上班,不请假,擅自离岗脱岗。四是结合“两学一做”活动成果,完善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多渠道、多举措规范干部管理的程序、办法和机制。五是明确党建责任目标,强化党建责任意识,形成委党组书记负总责、各党组成员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六是对我委权限内的重大事项,必须提交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委党组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在一定范围内及时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执行廉洁纪律方面的问题
市发改委存在超支业务招待费,违规发放补助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明确会计报销制度,做到经办人、复核人、签字人手续齐全,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报销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坚决不予报销,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支出,严禁铺张浪费。二是依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三公经费”管理文件精神,制定完善发改委会议、公务接待、培训等制度,确保各项支出合法、合规。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专项整治,充分发挥内部、外部审计监督作用,加大财务收支及“三公经费”的监管力度,委纪检组强化监督检查,坚持常规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强化审计和执纪问责,杜绝违规发放补贴或福利问题。四是建立“三公经费“预警制度,每季度委党组定期听取“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10月份以来,委所有公务活动采取一事一结,严格执行了市委公务接待活动有关规定。
(五)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方面的问题
市发改委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状况没有很好解决,深入基层调研解决突出问题的力度仍然不够,调研不深入,走过场,发现问题不准,处理意见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班子成员下基层少,工作沉不下去。习惯于做“传话筒”,缺乏苦干实干、狠抓落实的工作精神。检查督导不到位,工作落实慢、见效慢、标准不高。服务意识不强,缺乏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主动性和有效性。进取心不足,创新意识不强,局限于用过去的模式、习惯的做法,墨守成规,不敢突破,不愿创新。
整改情况:一是改进工作方法和思维方式,实现“两个转变”。即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做到审批项目向最少看齐、审批时限向最短看齐、办事环境向最优看齐;结合谋全局、抓大事,进一步转变职能,切实跳出局部谋整体,做好谋划大战略、推动大项目、优化大环境。对全年受理的备案、核准、许可项目84项,以及市重点项目24项进行了核查,均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的程序进行。二是立足工作职责,开展好“三个服务”活动。即服务好项目建设。围绕国家省市重大战略、重大项目、重大政策,把握投资方向,认真梳理,加强项目申报,筛选储备一批个性项目,备足全市经济发展后劲。服务好市场主体。围绕为企业排忧解难,帮助企业争取中央和省项目资金和政策,助推企业做大做强;围绕严格打击扰乱市场竞争不法价格行为,规范市场明码标价,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秩序。服务好基层群众。围绕进一步完善和畅通网上办公渠道,切实为基层办事提供方便;围绕民生福祉,紧紧抓住国家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等机遇,服务好民生需求。三是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重点结合项城实际,围绕研究新政策,领会新精神,提出新建议,推动新发展。制定完善了调查研究制度,要求每个股室每个月要深入基层、深入项目一线集中展开调研,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一篇,服务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四是强化督导,加大执纪问责力度。重点将工作落实和效能监察相结合,纪检监察室制定完善了实地督导、谈话督导、考核督导等方案,纪检组长带队到6个乡镇,23个行政村进行项目进度督导,实现了重点人员、重要岗位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常态化,确保在项目办理过程中发现问题做到及时提醒、纠正、诫勉谈话、问责追究,坚决盯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
三、整改工作的主要成效
一是按照《项城市发改委机关作风纪律“六项严禁”》的规定,全委工作人员能够做到每周一上午8点集体点名,部署工作;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上班签到、下班签退;有事请假,公出要填写公出审批单。由办公室月底整理汇总,交由纪检组长审批后每月一公布,基本上不存在旷工、缺勤等现象。二是2016年12月,委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委机关“三公经费”执行情况,比2015年明显减少,目前所有“三公经费”开支情况已在委机关内部进行了公示。三是经委纪检组不定期抽查,全委工作人员未发现一例因公务吃请饮酒现象而受到的通报。四是把服务经济发展、项目建设当作促发展、优结构、惠民生的主要抓手,突出主导产业,着力招大引强,项目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经济社会发展后劲十足。2016年,列入省重点项目2个,总投资2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7.4亿元,完成投资8.7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18%。列入周口市重点项目17个,总投资70.6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7.12亿元,完成投资44.73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20.5%,比上年增加10个百分点。在2016年我市代表周口参加了全省重点项目暨产业集聚区建设观摩点评活动,受到了省领导的高度好评;在周口市产业集聚区建设暨服务业“两区”建设年度考评中,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被评为二等奖;产业集聚区被评为发展实力最强产业集聚区;特色商业区被评为经济实力最强特色商业区。
三、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全力推动发展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市委第一巡察组的指导下,市发改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委党组清醒认识到,巡察整改工作还只是初步的。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委党组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正确政绩观,坚决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强化党的领导、强化责任落地、强化纪律建设、强化标本兼治,以实实在在的巡察整改成效,向市委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切实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把党建工作从业务工作的薄弱环节、廉政监管的薄弱区位、队伍建设的薄弱领域切入进去,深下去、实起来,更好地统筹融合业务党务队伍建设,做到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为推进发展改革事业提供坚强保障。
(三)进一步转变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方式、管理作风,当好参谋助手。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新动能,更加有力地实施好重点项目、资金争取、物价监管等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倒逼改革,“放管服”改革综合发力,着力谋大事议大事抓大事,加快实现从微观向宏观、从审批向监管、从单打独斗向纵横联动的转变。
(四)进一步严肃执纪问责,坚定不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全委党风廉政制度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各类违纪违规问题“零容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精神,持之以恒地反对“四风”。
(五)进一步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对于基本完成的巡察整改事项,持续巩固深化,及时组织“回头看”。对于继续推进的巡察整改任务,严格落实巡察整改措施,抓紧完成巡察整改任务。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强化制度建设,织密织牢制度的“笼子”。
整改监督电话:市委巡察办6055006
项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