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市民政局公告
来源: 项城市民政局 时间: 2015-10-15 09:28:09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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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创业有关要求,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民函[2015]266号),即日起,除办理涉台和部分国家涉外公证事项外,我局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特此公告。


项城市民政局
2015年10月10日

责任编辑:(项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