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项城市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农业生产实际需要,2020、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用于支持农民合作社与家庭农场。计划扶持2个农民合作社和2个家庭农场,具体申报要求:
一、农民合作社申报条件
1、农民合作社须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时间满2年,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证件齐全,依法依规经营。
2、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并备案的土地流转面积在300亩以上。持续经营耕地相对集中,基础设施较为完善。
3、以种植优质小麦、优质经济作物等粮经作物为主。
4、项城市级(含)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5、有固定的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
6、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设立专账,并管理规范。
二、家庭农场申报条件
1、家庭农场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时间满1年以上。
2、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并备案的土地流转时间在1年以上,面积在200亩以上。持续经营耕地相对集中,基础设施较为完善。
3、以种植优质小麦、优质经济作物等粮经作物为主。
4、有固定的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
5、项城市级(含)以上示范家庭农场。
6、根据《家庭农场管理制度》合法经营并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三、申报时间:
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18日下午五点。
四、材料报送:
镇办推荐函、土地流转手续、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建设计划等。
申报材料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663042828
项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