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项城市水利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市委巡查办 时间: 2017-03-03 16:30:01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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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7月25日至9月27日,项城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巡察。2016年12月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将巡察意见进行了反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市水利局党组高度重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及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深入研究整改措施,形成了具体的整改方案,并全面深入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思想坚决、行动迅速。收到巡察组反馈问题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研究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夏磊为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检书记张瑛兼任办公室主任,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
    (二)细化分工,职责明确。根据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梳理整改事项,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明确夏磊同志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责任领导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抓好分管业务、部门(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各牵头部门担负综合协调责任,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会同责任部门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为扎实开展整改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 统筹兼顾,相互促进。我局始终坚持统筹好问题整改落实与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的关系,坚持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与“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三亮三评三提升”、“四化三查”工作相结合,与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和为官不为治理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结合,并抓住巡察整改有利契机,运用巡察成果,确保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整改纠正到位。
    (四)建立制度,注重长效。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针对整改工作进行一次调度和整改通报,局党组书记、局长夏磊先后四次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有关巡察整改工作的汇报,针对有关问题进行研究解决。在抓好立即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对需要长期坚持解决的问题,跟踪问效,一抓到底,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进工作,促进全局干部作风转变,促进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关于“水利局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不强,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监督责任落实不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导致一些职能部门不同程度的存在违规违纪现象”问题。
    此问题由局办公室和纪检监察牵头进行整改。一是加强了党组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强班子,带队伍,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局党组作为全市水利系统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建立了廉政研判和风险防控机制。已在2016年底召开了一次党风廉政建设研判会,总结了2016年度和2016年四季度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成效,分析党风廉政建设风险和形势,并对2017年及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实行目标管理。制定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并层层签订三十五份。四是建立完善了督导机制。局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和局属单位负责人全年累计进行廉政谈话110人次,局纪检书记与班子其他成员和局属单位人员全年累计进行廉政谈话和提醒230人次。同时局党组成员归口强化督导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局纪检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并严格考核。通过整改并实施上述措施,充分发挥了水利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了局纪检的监督责任,健全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了“一岗双责”,廉政意识进一步增强,一些部门不同程度的存在违规违纪现象得到纠正,形成了风清气正的水利发展环境。
 2、关于“个别部门为了自己的小圈子利益,违背中央“扶贫”政策精神,侵害农民利益,加重农民负担”问题。
 由纪检监察室和农村安全饮水管理站牵头进行整改,此问题涉及部分镇水厂收取安装费。经调查,我市安全饮水项目村的批复是按2004年人口数进入项目库,然后逐年分批实施的。十年来由于各村人口自然增长,户数也逐渐增多。项目村批复的户数已全部实施完成。新安装的用水户属于新增人口新增户数,这些用水户国家没有资金配套,所以不能享受项目村收费待遇。按项发改字〔2011〕81号文件进行收费安装。
 各责任单位开展了侵害农民利益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由局纪检监察室牵头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行为,严肃查处涉农负担案件,对违反政策规定,加重农民负担的相关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整改后各镇供水厂设立收费公示牌15处,发放群众用水户收费的明白卡(收费手册)7万余本,设置维修和乱收费举报电话66处,设置群众咨询电话1部,让群众吃上放心水,交明白钱。
 3、关于“分管领导重业务、轻党建倾向严重,座谈中发现,部分党员教育缺失,政治敏锐性不强,对于一些大是大非问题,认识模糊,自保现象严重。一些党员长期未参加民主生活会,不知道自已在哪个党支部,支部书记是谁,基层党支部形同虚设,个别基层党支部年度未召开过民主生活会,部分所属二级机构多年来未发展一名新党员,基层党组织建设严重滞后”问题。
  此问题由人事股牵头进行整改。一是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重新调整规范了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归属,明确了支部书记,党建工作开展正常化、规范化。以“两学一做”为契机,整合新建了六个水利基层支部。对不能发挥作用的抗旱服务队支部进行了改组。对因人员变动缺少支部书记的设计室水产支部进行重新明确。建立健全了党支部工作制度。二是党支部加强了党员学习教育。每位党员认真学习了党章,按要求完成了“党章百日手抄”,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撰写了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学习了《准则》和《条例》,各支部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员的“四个意识”明显增强。三是严格按照标准,积极发展了两名新党员。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七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里统一培训,增加了党员后备力量。四是局党组班子成员强化了管党治党责任。把分管单位的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指导和参与了分管支部的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会,并对组织生活会材料进行认真把关,提出了严格要求。通过整改加强了水利系统的党建工作,广大党员对党的认识更加深刻,增强了政治意识、担当意识、责任意识,有力地促进了水利工作开展。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纪律有关规定方面
     4、关于“2013年度水利局挪用涉水项目资金用于发放拆迁补助”问题。
 此问题由财审股和人事股牵头进行整改。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务纪律,严格执行津贴补贴,奖金发放政策,机关和所有二级单位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没发现其他新问题。该问题系2012年水利局抽调30名人员在分包天安大道100个拆迁户和12间门面房任务过程中,根据天安大道拆迁指挥部有关精神,在无其他经费情况下,支出少量水利项目资金管理费用于拆迁工作人员误餐生活补助及与拆迁户的协调。现已根据市里有关精神作出处理。今后,我局将认真执行各级有关水利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规范水利项目资金的具体管理。同时对执行政策和规定不到位,出现偏差的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提出了严肃批评,在股级干部交流调整中不予提拔重用,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年度考核不予确定为优秀等次。
 5、关于“2015年度市水利局所属二级机构挪用沙河抢险工程款用于发放经费补助”问题。
    由财审股牵头,工程局为责任单位进行整改。系2015年度水利工程局在沙河胡楼险工抢险过程中发放生活补助问题。经调查,2013年5月6日,沙河胡楼险工段因下游沈丘大闸放水较急,造成沙河右岸桩号为130+635―131+000,全长590米的堤防大面积坍塌,省防办、周口市水利局和项城市委、市政府为迅速消除险情,确保汛期沿岸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立即制定防汛抢险应急方案,由市水利局组织水利工程局、沙河管理段和水政监察大队组成工程抢险队伍实施,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全程跟踪配合。抢险工程于2013年5月9日开工,6月25日完成。因胡楼险工离城区较远,抢险工程任务重、时间紧,要求工程施工及管理人员24小时坚守,吃住在工地,按有关规定,工程局从工程管理费和工程利润部分给参加工程抢险的沙河管理段、水政监察大队人员发放了少量的生活费用,总计12400元。现通过水利局规范发放津贴补贴奖金专项治理,已整改到位全部清退。
 6、关于“2013年以来违反有关规定超范围列支涉水项目资金;超支公务接待费等”问题。
    此问题由财审股牵头进行整改。一是开展了水利局支出涉水项目资金支出自查自纠,对2013年以来列支的谷河治理工程、小农水重点县工程等四个涉水项目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新问题。二是由局财审股牵头定期对各单位财务工作进行常态化检查、审核、审计,严格执行水利项目资金支出管理有关规定。三是开展了公务招待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整治。从严落实了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要求,学习并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修订完善《项城市水利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坚决控制超支公务接待费现象。从2016年10月巡察整改至今,全局公务接待费支出严格控制在市财政规定的标准数额之内,与往年同期相比大幅下降。
 (三)执行组织纪律方面
     7、关于“水利局党委没有认真贯彻执行组织人事部门关于股级干部要定期轮岗交流的规定,对在重要岗位干满五年的股级干部没有进行轮岗交流;同时,对个别调整的股级干部没有按规定在组织和人事部门进行备案”问题。
    此问题由人事股牵头进行整改。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干部管理的规定,对在重要岗位上干满五年的股级干部将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进行逐步调整,目前已结合基层党支部建设调整六名同志,现正酝酿交流调整部分股级干部,已经对有关同志进行了摸底或谈话,针对股级干部年龄普遍偏大的实际,准备参照市里调整方案,逐步妥善交流调整。并按组织人事部门规定,对新任干部严格履行备案手续。
    8、关于“对于一些“三重一大”方面的问题研究不多,重视不够,主要表现在重大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实施方面”问题。
     局党组对存在的该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一是遵循贯彻执行市委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办法,完善执行了水利局“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二是坚持凡水利局“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组研究,既充分发扬民主,又正确有效集中。三是局党组在重要人事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实施方面高度重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具体实施,落实措施,并形成水利局党组会议纪要。整改以来,召开水利局党组会议七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六件。通过整改,规范了局党组的重大决策行为,提高了决策水平、防范了决策风险,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四)执行工作纪律方面
 9、关于“水利局党组在所涉及的涉农、涉水资金使用及运作过程中,没有跟踪问效,严格监管,一些涉及民生的项目开工不及时,建设进度滞后,后期管理混乱,资金使用效益低下”问题。 
 此问题由农水股、基建股、工管股牵头进行整改。一是严格监管涉农、涉水资金的使用及项目运作。对小农水重点县等涉农民生项目实施全程管理,跟踪问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快了项目前期相关准备,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项目推进计划,及时启动实施,狠抓工程建设进度,全面落实建设任务。三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逐级落实了责任措施,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内容,倒排工期,明确时间节点,加快施工进度,对项目实施严重滞后,而又主观不积极的施工单位,采取约谈、通报、经济处罚等形式进行惩戒。通过整改,2016年我局承担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已按照工期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并全部通过了审计和竣工验收。其中:完成2016年度小农水重点县工程三店项目区的建设任务,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59万亩。完成谷河一期工程建设任务,累计疏浚13.2公里的干流河道,加固疏浚两岸总长26.4公里的堤防,重建涵闸7座,重建排水涵6座,重建生产桥1座,达到五年一遇排涝、20年一遇防洪标准。根据轻重缓急的原则和资金安排对28座涵闸进行了除险加固,对全市境内174座涵闸进行了维护保养,确保闸门启闭灵活及时应对排涝分洪,保障了安全度汛。
10、关于“水利局党委在一些重大涉水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委托、转标、分标等违规现象。项目建设过程中只重视建设,忽视后期管理,致使一些项目成为摆设,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造成政府资金的很大浪费”问题。
此问题由农水股、基建股、工管股牵头进行整改。2013年以来,水利局加强了涉水项目管理,没有出现新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和《河南省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所有项目一律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推向社会公开招标。并严格招标过程的管理,实行备案登记制,严把入口关,未在河南省水利信息系统备案的企业一律不准参加投标;实行人员身份识别制和其它证件查验制度;强化标后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合同管理;严查人员到位;严查转让或肢解转包中标项目,对存在串通投标和违法转包的投标公司、根据招投标法有关规格进行处罚并列入黑名单。二是进一步严格招标程序。规范招标代理机构选定、规范招标备案、严格资格审查、规范招标公告发布、规范评标结果公示、规范异议和投诉等工作。三是认真查找了水利工程项目的建后管理问题原因,查清责任所在,落实了工作责任,由水利部门管理的,严格按要求规范管理,移交当地政府管理的,督促当地政府采取措施加强管理,使项目发挥应有的作用。四是实行常态化严格执行有关水利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规定的制度,规范水利工程招标工作。严格执行水利工程管理法律法规,落实了《项城市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改革的意见》,加强水利工程建后有效管理。
11、关于“在抽查部分水厂的账务资料时发现,水厂普遍存在截留应当上缴的财政专户资金现象”问题。
  此问题由农村安全饮水管理站,财审中心牵头,对水厂财务进行严格审计,弄清了情况。因从水费提取1角钱用于维修养护资金文件有效期为一年,目前文件已经作废,供水企业为自筹自支,提取资金与国库管理人员联系,而该资金没有可准入科目,也没有上级准入库及管理文件,所以不再上缴。
    12、关于“水利局党委对所属二级机构财务运营情况监管不到位,存在一定的腐败风险。一些水厂运营成本过大,浪费国有资源现象严重”问题。
   此问题由财审股、农村安全饮水管理站、财审中心牵头进行整改。一是加强财务管理,修订完善了《项城市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财审股每月对局属二级机构收支情况进行监管审核,对各类票据进行审核,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强化监管。二是已制订培训计划。每年对局财务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统一培训一次,提高业务水平。计划每年安排各单位财务负责人和财会人员参加预防职务犯罪培训一次,加强防范。三是加强水厂运营管理,修订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在物料、人力成本上精细核算,厉行节约,在保障正常运行下努力降低成本,避免浪费国有资源行为发生。
    13、关于“部分单位记账科目不完整、不细化、收入项票据不及时登记账簿,支出票据无明细、不规范、支出随意性很大。不经政府采购,自行购买空调、办公桌椅”问题。
    此问题由财审股、财审中心牵头进行整改。一是加强财务管理,对财务制度进行规范化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完善支出流程,制定资金支出审批表,支出款项做到事由、金额、分管、审核、审批清晰明了。二是加强对系统单位财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三是制定了培训计划。每季度对局机关和二级机构财务收支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理的财务开支进行源头管理,将不合理收支情况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对于纳入政府采购项目的物品,必须先报经政府采购立项审批,严格标准,规范程序。修订完善了《水利局办公用品采购规定》。
    14、关于“大型工程施工协议不细化、不具体,资金结算前未经有关部门验收等”问题。
    此问题由财审股牵头,农水股、计划基建股为责任单位进行整改。一是加强了大型工程施工协议的规范化签订管理,做到科学规范认真细致。二是认真学习贯彻水利项目资金结算制度和工程验收规定,严格执行《关于切实加强全省水利项目建设进度和支付进度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快基建资金支付进度的通知》、《河南省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局各单位以整改为契机,完善了制度、强化了监管、建立了长效机制,严格执行资金结算有关制度和程序,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制止各类问题的发生。
    15、关于“水利局工作纪律松弛,在第三巡察组对水利局人员在岗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时,发现存在无故脱岗现象”问题。
    此问题由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牵头进行整改。第三巡察组对水利局人员在岗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时,发现四位同志不在岗位,经查实,两位同志属于在巡察组检查时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一位同志生育请假,一位同志因脑瘤生病请假,上述同志的工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为更严格执行好工作纪律,一是开展了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局纪检监察室、办公室组成作风纪律检查组,每周不定时对各单位常态化检查一次,对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上班时间办私事等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整治中共检查16次,通过专项整治,大大增强了工作人员遵守工作纪律的自觉性。二是修订完善《项城市水利局考勤管理制度》,和《项城市水利局进一步加强作风纪律的意见》。严格实行签到、请销假等制度,每月定期通报考勤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各项规定,按时上下班,按规定签到,强化了机关工作纪律。
(五)执行群众纪律及其他方面
16、关于“市水利局所属水政监察大队、节水办在收取水资源费过程中,不按照《财政票据管理办法》有关票据填写要完整真实的规定,不如实填写收费标准,违规收取水资源费,在群众中造成了很坏的影响”问题。
此问题由水政股牵头,节水办为责任单位进行整改。经过调查核实,2014年以来对水政监察大队和节水办的职能进行了分工,水政监察大队负责水行政执法,节水办负责收取水资源费。一是积极整改,严格按照《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填写票据,杜绝了填写不完整、不真实的问题。二是对票据填写人员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在节水办全体人员会上作深刻检查,使其认识到自己业务欠妥,并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业务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三是加强收费计量管理。对用水单位及个人安装计量水表,乡镇30多块,城区10多块,依规计量收取水资源费。四是建立抄表、监督、收费、开票等收费程序,每个环节固定专人负责,使收费正规有序。通过严格的程序保障了水资源费依法依规征缴,消除了在群众中的不良影响,树立了文明执法文明收费的良好形象。
17、关于“在谷河治理工程建设过程中,谷河管理局缺乏群众意识,风险意识,监管乏力,不作为,对施工方清淤的土方直接堆积在滩地,不予制止,造成部分河段滩地与堤防持平,不但起不到蓄水、泄洪的作用,反而在遇到大汛时有滞洪漫堤的危险;谷河两岸坡度太陡,存在滑坡隐患,由于没有防护设施,直接威胁到当地群众的人畜安全。对国有资产监管不严,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问题。
此问题由计划基建股、工管股牵头,谷河工程建管局、谷河段为责任单位进行整改。经过调查,谷河治理一期工程全长13.2公里,施工单位在余土外运时受到当地群众强烈的阻挠,并发生激烈的冲突,为使不发生严重的事件,施工方在图纸滩地没有明确高程和不影响行洪的前提下,部分余土均摊在滩地上。我局责成谷河工程建管局加强监管,对存在的问题分项落实到责任人,进行了逐一整改,现已整改完毕,该工程按设计方案标准要求现已全部通过了政府组织的竣工验收,达到了5年一遇的除涝标准、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
   “国有资产监管不严,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问题,系因周口绿海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承包谷河王明口段滩地产生。经调查:2005年8月,谷河管理段与周口绿海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项城市谷河王明口段面积540亩滩地承包合同。当时由于该承包地段久未治理,河道堤防部分破坏、滩地高洼不平、当地群众抢耕抢种等,协议规定2005年至2009年谷河王明口段滩地承包费用于谷河河道堤防维修加固及滩地平整,2010年至2016年河道滩地承包费已按照合同约定如数履行缴至市财政。通过调查整改,谷河管理段强化了国有资产监管意识和措施,以后及时按照合同约定收缴周口绿海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河道滩地承包费,并上缴市财政专户,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三、下步工作打算
   整改工作对促进全市水利发展、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水利氛围产生了积极影响,虽然我局在整改阶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需要长抓不懈、综合治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动作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得到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巩固整改成果;对市委巡察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聚焦主业敢于担当。局党组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局纪检要在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党组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责任,聚焦中心任务,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
    (三)重在做好建章立制,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结合四化三查,加快完善我局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大力推动制度化、法治化建设。
    (四)不断强化督促检查,坚定不移严明纪律。以“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为契机,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全市水利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整改监督电话:市委巡察办6055006
 项城市水利局党组
                          2017年3月9日

责任编辑:(项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