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周口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纪委等5个牵头部门专项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项群组办发〔2014〕16号)精神,现就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一批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集中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堵塞体制机制漏洞,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的发生,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二、整治对象
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市管国有企业和学校中科级以上(含正科级)领导干部。
三、整治重点
此项整治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办、市审计局、市国资局为责任单位。重点整治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中介机构服务、国有资产管理、企业重组改制、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国家建设项目资金的拨付及使用等市场经济活动中的谋取私利行为。
四、整治措施
(一)个人自查登记(3月-4月)
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组织本部门正科级以上干部,对照整治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如实填写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自查登记表,自查登记表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审核后报市发改委留存备案,个人自查登记面必须达到100%。
(二)部门逐项排查(4月-5月)
市发改委负责重点排查政府投资项目是否进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是否有违规和插手工程项目审批行为;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重点排查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土地市场经济活动中谋取私利的行为;市住建局负责重点排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企业资质审批、房地产市场调控、房地产交易与登记、房地产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机构服务等领域的谋取私利行为;市财政局负责重点排查工程建设领域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监管薄弱、资金使用管理混乱以及超概算等突出问题;市国资局负责重点排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清理国有资产违法违纪行为;市规划办负责重点排查工程建设项目中干预规划编制招投标、擅自修改规划编制内容,违规调整土地用途、容积率,擅自改变规划许可内容等违法违纪行为;市审计局负责重点排查国家建设项目资金的拨付及使用、总预算或者概算的执行、项目竣工决算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请各责任单位将本部门排查情况于5月30日前报市发改委。
(三)实施重点抽查(5月-6月)
市发改委联合国土、住建、财政、国资、规划、审计等部门,对党员干部自查登记表和部门排查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群众举报和职能部门上报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深挖细查违规问题背后隐藏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向社会各界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市纪委廉自办和市发改委分别设立举报电话:0394-4291900、4317198,举报信箱:xclzb2008@126.com 、xcsfgw369@163.com。对漏报瞒报或顶风违纪的,将公开曝光、严肃处理,并追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责任。
(四)整改落实建章立制(6月-7月)
市纪委会同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住建、财政、国资、规划、审计等部门选择若干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研究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分析原因、查找漏洞,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建立领导干部不得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行为的制度防线。
五、有关要求
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是我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一项重要整治内容,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市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结合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联系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排查和整治自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市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和线索,及时核查处理,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