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公告
来源: 项城市人民政府 时间: 2022-05-10 15:51:57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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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项城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促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商品化、产业化利用,逐步形成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结合项城市现有秸秆产量、秸秆利用现状,经过统筹分析效益、区位、主体、政策、资金等多方面的因素,确定秸秆能源化利用、秸秆肥料化利用、秸秆饲料化利用、秸秆基料化利用、秸秆收储设施设备体系建设等五方面为项城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实施范围。现面向项城市辖区内,开展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企业实施项城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合法诚信经营主体,主体须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主体。生产经营边界清晰,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证明文件齐全,无不良信用、违法记录。(二)基础良好,产业具有一定规模,以农业生产经营为主,有较强的示范带动效应。

  二、 补贴标准

  项目资金的补贴标准:农作物秸秆收储(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等综合利用项目的按量(吨)补助,每吨补助100元。秸秆收储设施设备,按照发票金额的50%进行补贴。要求不是转化利用当地当年产生秸秆的项目不在此范围;对同一批秸秆和设施设备建设等各类项目受益主体只能享受一次补贴,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

  三、实施主体

  一是秸秆能源化利用积极推广秸秆固化成型、秸秆生物气化和热解气化等技术,推进生物质能利用、秸秆燃尽肥料化利用。秸秆能源化利用实施主体:秸秆收集转换热能源利用项目。

  二是秸秆肥料化利用依托专业生产有机肥机构,把农作物秸秆用粉碎机粉碎或用铡草机切断,与养殖粪污混合发酵腐熟,制成混合有机肥。秸秆肥料化利用实施主体:秸秆+粪污混合生产有机肥企业。

  三是秸秆饲料化利用走“以秸草代粮、用秸草换肉”之路,促进全市优质草畜发展。秸秆饲料化利用模式—干贮饲料。秸秆饲料化利用实施主体:肉牛畜位500头以上(含500头)肉羊畜位1000只以上(含1000只)的企业、合作社、养殖场。

  四是秸秆基料化利用利用秸秆生产草腐菌类食用菌基质、花木基质、草坪基料,带动食用菌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业生态平衡。秸秆基料化利用实施主体:食用菌栽培基料生产企业。

  五是秸秆收储设施设备体系建设支持秸秆收储企业更新升级收储设施设备,提供更加坚实可靠的秸秆收集储运综合服务能力。秸秆收储设施设备体系建设实施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四、项目申报及实施程序

  项目资金实行先收后补、先建先购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按照“自愿申报、择优审批、依法建设、信息公开”的原则,由各项目实施单位自行筹集资金并组织实施,实施结束后,报请项城市农业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验收小组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将财政奖补资金支付给各项目实施单位。具体流程及要求如下:

  1.由项目申报主体提出申请并准备相关材料,报项城市农业农村局。

  2.项城市农业农村局对项目申报主体资格、项目实施材料进行审核,项城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配合项城市农业农村局对秸秆收储设施设备实施主体进行审核,不得重复享受补贴。并组织项目技术专家组实地考察,综合评价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开始组织实施。

  3.项目实施主体和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在项目实施中及时做好各项记录,完整反映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并保留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影像或图片等资料。

  4.项目完工,由申报实施主体自验合格后,以书面形式向项城市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由项城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验收小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按程序进行奖补。

  5.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取消财政补助资金。

  五、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5月16日,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农业农村局。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程 磊 胡春青 电话:13838679091 15836218568

  附件:项政文〔2022〕7号  项城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pdf



  项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0日

责任编辑:x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