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强县扩权三年反思:县与市之间的权利博弈
来源: 项城公众网|http://www.xiangcheng.gov.cn 时间: 2008-03-10 15:21:48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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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等5个区位优势明显、有望培育成未来地区性中心城市的县,赋予与省辖市相同的经济管理权限和部分社会管理权限;对新郑、偃师等30个经济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特色和优势明显的县,赋予省辖市的部分经济管理权限。”3年前的2004年4月,河南赋予35个扩权县十个方面的主要管理权限项目多达80条,从各级政府文件到专家学者再到新闻媒体,强县扩权成为共同关注的焦点。到今年4月,扩权之路正好走过3年,强县扩权实施过程中暴露出了什么问题?对这项政策应该如何进行深层次的反思?

      值得重视的若干问题

      实施强县扩权,扩权县得到的最大实惠是管理权的扩大,拥有了更大的发展主动权,有力地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同时扩权县还得到了一系列发展扶持政策。 

      如同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强县扩权也暴露出值得高度重视的若干问题,其中最棘手的是扩权县与地级市的关系处理上,以及扩权县与省直部门的有效对接上。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一些地级市和省直部门的“惜权”思想严重,本应赋予扩权县的权力没有真正放开,本应由扩权县享受的政策没有真正落实,存在“先放后收、放小不放大、放虚不放实、明放暗不放”的现象。而且,地级市对扩权县的支持力度有所减弱,出现了省与县两级积极性高涨,地市一级政府被动应付的“两头热,中间冷”的现象。 

      其次是增加了扩权县与上级应酬的工作量。由于县级人事权仍然掌握在地级市手中,扩权县感到有了“两个婆婆”,原来的“一头应酬”变为“两头应酬”,应酬成本增大了。

      在扩权政策扶持上,要针对县域经济发展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实行普惠制,在优惠政策上共有共享;同时,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的特殊情况,实行分类制,在优惠政策上分类对待。对大城市的卫星城县,强化与大城市的一体化发展,赋予与大城市一样的对外开放权;对于边缘山区县,加大生态建设的财政转移支付;对于农业大县,加强优质农产品生产的扶持;对于区域独立性大、区位较好的县,扩大公共服务权、市场监督权、经济管理权和社会管理权;对城市化发展前景好、工业发展潜力大的县,下放项目审批权,扩大土地征用权,鼓励率先发展;对于资源比较丰富的县,加强资源管理、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对于贫困县,加大扶贫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力度等。 

      在扩权中,扩权县感到最棘手的问题,是怎样处理好与顶头上司地级市的关系。在政治体制不变的情况下进行扩权,往往会增加扩权县的协调成本。对省政府而言,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也是难点问题,是在地级与县级二者间赋予县扩权的幅度多大为宜?为了稳定地级市,河南在扩大县管理权限中,对凡涉及到经济利益的基数划分或需要参照基数数字的,需要及时指导、协调扩权县与所属地级市的,都按照公平合理、不挤不占、协商一致、双方认可的原则,做好基数划分工作,地级市因县扩权受到的短期经济损失可从省里得到补偿。因而,河南的县扩权没有遭到地级市的反对,但也表现出了扩权的不彻底性。 

      强县扩权,需要加强省级监督和管理能力。扩权县拥有了较大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如何有效地监督县政府权力的使用?防止出现诸如投资冲动和重复建设、以及由于更大权利导致的腐败现象,关系到强县扩权改革的成败。同时,扩权后,大量经济社会管理事务由县直接与省里联系,省级政府的管理半径大大增加,要高效直接管理好数量众多的县,省级政府必须采取相应的有力措施。 

      如何走向省直管县 

      从根本上解决强县扩权存在中的问题,长远的措施是推行省直管县体制。与国际上通行的三级政府不同,我国多数地区实行的是五级政府架构。行政层级过多的现状与县域经济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过多的政府管理层级,降低了行政工作效率,影响了政府高效运转。同时,一些地级市经济实力偏小,较多地把资源和精力放在发展地级市区经济上,甚至从经济强县“抽血”,束缚了县的发展。

责任编辑:(项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