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战友法不容 构成犯罪被判刑
来源: 市法院 时间: 2014-07-30 18:31:28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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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山西省男青年刘某17年后看望昔日战友,看到战友家中富裕,顿生歹念,盗窃战友现金13700元后竟不辞而别。近日,从项城市人民法院获悉,因犯盗窃罪,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现年38岁的刘某,系山西省长治县八义镇某村村民,与我市的吴某系战友关系。
      1997年,吴某从部队退伍后,在我市经营一家建材生意店,由于其头脑灵活、踏实能干,生意越做越红火。与战友刘某平时只是电话沟通交流,从未见过面。
      2013年7月份一天,刘某应邀来到其战友吴某家里,多年未见战友,让吴某倍加兴奋。两人相见,深情而长久的拥抱后,一见如故,总有说不完的话题,畅谈昔日军营生活,谈家庭、谈人生、无话不谈。在项城期间,吴某热情招待,品尝项城特色名吃、盘龙膳、小鸡烙膜,游览项城名胜,袁府、高丘寺、南顿故城。为交谈方便,吴某安排刘某在其家中居住。
      令吴某没有想到是,其战友刘某在居住期间,看到吴某做着生意,家庭条件优越,顿生歹念,趁吴某家中无人时,多次盗窃其现金3000余元。
      7月20日下午,刘某看到吴某夫妇出去做生意,便在房间里翻箱倒柜,将吴某放在床头柜抽屉钱包里的10700元现金盗走,便不辞而别。吴某回家后,发现战友未在房间,且其所有行李都不见了。吴某心想,战友怎么会这样,即使走也不说一声,便立即与刘某联系,对方手机关机。吴某认为可能是战友的手机没有电了,也未在意其他什么。
      晚上,吴某的妻子张某回家时,发现在床上物品比较凌乱,便意识到家中可能出事了,赶紧打开床头柜抽屉,寻找抽屉里的钱包,打开钱包一看,里面的10700元现金不见了。张某将此事告知丈夫,吴某此时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便查看自己放在电脑桌里的钱,结果发现3000元也不见了。张某催促丈夫报案,但吴某碍于战友的情面,说等联系上战友再说。可一等就是3天,战友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无奈,吴某只好到公安机关报案。
      我市警方立案后,及时调派警力前往山西省长治县八义镇某村调查刘某,刘某当时不在家。当他得知项城警方找他后,迫于压力,主动到项城市公安局投案自首,承认了盗窃事实,并积极退赃。
      案发后,刘某痛恨不已,后悔自己一时冲动,犯下如此罪行。法庭上,看到无言以对的战友,当即跪下承认自己的错误,请求战友宽凉。
      看到昔日的战友站在被告席上,吴某泪流满面,当战友向自己跪下时,两人抱头痛哭。吴某请求法庭给予战友一次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予以采纳。被告人刘某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且案发后积极退赃,征得受害人谅解,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编辑:祁鹏飞 通讯员:牛凌峰  耿贺华)

责任编辑:(项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