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从市商务局获悉,备受广大酒类经营者和城乡广大消费者关心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将于近期启动。据了解,近年来,我市酒类批发、储运、销售以及酒店宾馆等酒类经营业发展很快。但是,酒类流通行业也存在着管理不善,货源不清、手续不全等问题,导致酒类市场伪劣产品泛滥,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饮酒安全。为了做好酒类市场管理工作,指导酒类商品经营者不断改进和规范经营管理,促使企业在酒类商品交易过程中保证质量安全和酒类商品交易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追溯性,规范和净化酒类市场,国家商务部颁布和实施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并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加大实施力度,全面推行相关的制度和措施。这是酒类流通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的重大成果,也是城乡广大消费者放心安全饮酒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是酒类管理部门加强管理的执法依据。
为贯彻落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意见》,明确要求全市从事酒类批发、零售、储运等酒类经营者必须到市商务局办理备案登记,按照程序,完整、准确真实的填写登记表。市商务局将从十月八日开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执法氛围,于十月十五日开始正式备案登记,对全市范围内的酒类流通经营者全面备案登记。从十一月一日开始,商务局将组织执法力量,对全市从事酒类批发、零售、储运、超市、酒店等消费场所进行集中执法,坚决打击经营假冒伪劣酒类的不法行为,营造执法高效、有序流通、放心消费的良好氛围,确保全市消费者能真正喝上放心酒。
市商务局希望全市广大消费者要强化维权意识,主动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自觉到正规经营场所购买酒类商品,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共同参与到酒类流通监管队伍中来,为维护我市酒类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市酒类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