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依法征收污水处理费取得新突破
来源: 项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时间: 2009-08-03 15:48:16 访问量:0

字体大小[ ] 打印

分享:

      (通讯员 王振华)公用事业局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污征办”)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和市法院的指导下,污征办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规范执法为切入点,紧紧围绕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和用水市场监管为中心工作,以提高素质、增强法制观念、改进工作作风、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着力打造一支团结、廉洁、文明、高效的行政执法队伍,有力的促进了全办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是对拒缴污水处理费单位和个人采取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措施。洗车行业、建筑行业等自备井用水单位或个人拒缴污水处理费现象比较严重,依靠现行的执法手段不能及时、有效地保障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及时足额征收。针对此种状况,法规科根据单位(个人)用水性质不同,报请公用事业局对此类行业采取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措施,以增强行政执法力度,确保执法手段的及时有效。
     二是采取强制停水。临街门面、饭店、洗浴行业多为较小用水单位(个人),针对此类行业拒缴污水处理费的,选择在一个街区有代表性的、拖欠时间长、态度不好、性质比较恶劣、影响面广的单位,经法规科严格审核,报公用事业局申请强制停水。达到以点制面、以个案带动整个街区积极缴费的良好社会效果。
     三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已作出行政处罚的、下达强制征收决定书的单位,如果到期仍不履行,将全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坚决不办人情案,不办关系案,滞纳金及罚款全部要求履行到位。以确保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对用水单位(个人)起到一定的惩戒作用。在上述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遵循行政执法的合法、公平合理、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接受监督原则,无用户投诉执法人员现象发生,适用法律法规依据正确,程序合法,未发生严重执法违法行为和行政不作为。
     四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行政执法。为对拒缴和恶意欠缴的单位依法强制征收。今年共查处漏费行为30余起,追缴污水处理费10多万元;行政执法立案19余起,发催缴通知书110份,征收决定书90份,申请强制停水12家单位,法院强制执行20家单位。(项城公众网新闻中心编辑 张纪友)

责任编辑:(项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