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人社局建立和完善和谐劳动关系的预防机制,念好“细、早、联、兼、引、实”“六字诀”,共同研判劳动关系动态变化,超前研究应对措施,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增强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的主动性,有效减少了辖区劳资纠纷的发生。目前,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涉嫌欠薪群体性事件大幅减少,企业劳资纠纷投诉举报数量同比下降近40%。
排查劳资隐患凸现“细”字。不断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加强与企业主管部门和工会组织的联动,随时对私营企业可能会出现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严密排查;指导企业在法律的框架下,加强与职工沟通,避免矛盾纠纷的发生。同时,加强对劳密型企业经营状况、用工变化的动态监管,发现问题,提前介入,有效应对。
消除矛盾纠纷凸现“早”字。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和裁员报告制度的建立和推行,提升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签订率。2013年,协同工会共签订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219份,集体合同的签约率达98%以上。协调企业工会组织指导企业加强民主管理,重视厂务公开,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第一时间发现和掌握可能引发劳动争议和群体性事件的线索和情况,前移调处纠纷的关口,做到早介入、早处置,确保把劳动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阶段。同时,积极引导劳动者提高理性、依法、有效维权的意识,杜绝人为恶意制造纠纷。
加大矛盾调处凸现“联”字。该局始终把调解贯穿于劳动争议处理的全过程,不断深化大调解机制。一方面引导企业进一步建立内部协商平台,健全协商机制,有效发挥行业商会、企业工会的协调作用,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另一方面大力推进企业健全内部和主管部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完善多层次、广覆盖的劳动争议调解网络和机制。同时,加强与劳动人事仲裁、司法及法院、信访等部门通力合作,互通信息、优化资源,形成联动合力,探索建立更为快捷的大调解平台,提升矛盾调解成功率。
服务执法相融凸现“兼”字。在兼顾企业健康发展和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坚持指导服务和维权执法两手相融。一手抓服务,积极开展走访联系指导工作,通过深入用人单位调研,保持经常性的沟通联系,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规范管理指导,增强企业依法用工的意识;一手抓维权,不断加大防控执法力度,有针对性地对部分涉嫌明显违法的企业,发放规范企业用工监察建议书,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自查自纠,限期改正,同时,对此类单位重点监管,跟踪检查,防范矛盾累积升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依法规范用工凸现“引”字。在指导和推动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中,一方面结合实际制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管理暂行办法》,细化参与对象、考核内容、评选标准、激励机制和管理办法。另一方面由人社部门牵头,工会及企业主管单位密切配合,加大对依法规范用工、诚实守信经营企业的宣传力度,用典型事例开展正面舆论引导,让讲诚信、重和谐企业的示范引导效应辐射到各类用人单位。通过开展现场推进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培训、建立交流平台等多种形式,在企业之间有效形成主动维护劳动关系、互通管理经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
推进网格监管凸现“实”字。通过各级基层劳动监察协理员、信息员队伍,及时收集辖区企业信息,摸排网格内劳资矛盾纠纷,建立重点监测联系,实施跟踪预警机制;对发现的一般违法行为和简单纠纷案件,指导企业自觉纠正,力求矛盾纠纷不出网格;发现涉嫌明显违法行为及时上报,第一时间介入处理,真正实现“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的工作效果。(编辑:张康 通讯员:董亚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