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7月12日上午,市交警大队在交通路莲花仙子等处设点开展非机动车违规行驶突击整治行动,对在机动车车道违规行驶自行车、电动车的人员给予教育处罚。
上午9时30分许,一辆在机动车道行驶的电动车在莲花仙子附近被交警拦下,小伙子一脸迷茫,还以为是查醉驾呢。当得知自己违规行使时,他一脸歉意,表示以前还真不知道。在交完20元罚金,被交警批评教育后,小伙子保证说:“以后再也不会走机动车道了,不仅违规,还很危险。”
据悉,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三节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交警同志告诉笔者,市区自行车、电动车经常占用机动车道,使得交通拥堵现象时有发生,交通秩序混乱,事故频发。近期,我市将继续大力整顿非机动车辆非法行驶行为,保障市区交通畅通。这里,提醒广大市民在骑乘自行车、电动车时不要驶入机动车道,以免给自己的生命安全带来隐患。(审核:邝 越 采编:乔岩 孙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