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 崔红旗)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保障范围、保障对象认定、资金发放、监督管理和相关配套制度。近日,我市结合农村低保核查工作,将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挪用克扣冒领低保资金的案件,坚决纠正与民争利等不正之风,尤其涉及农村基层干部以权谋私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据了解,我市将围绕农村低保对象认定、审批、资金管理发放、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重点监督,尤其是审查是否符合低保条件,确定低保对象有无调查、评议记录和三榜公示材料,入户核查、审核、审批是否规范,镇村两级是否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对投诉、举报问题是否及时调查、整改、处理、反馈。同时,建立镇(办事处)农村低保民主评审组织与评审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监督每个环节,并签章确认评议结果。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审核、审批制度,对乡镇(办事处)上报审批对象的家庭情况按一定比例进行入户抽查。申请人对审核审批结果有异议,可向市级民政部门提出听证请求。规范完善农村低保公示制度,各行政村将农村低保调查、民主评议以及审核审批结果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对纳入低保的家庭和低保对象要进行永久性公示,建立永久式公示栏,对公示情况要严格监督,确保公示内容真实、全面、完整。
同时,我市还将对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分类施保,对于家庭收入无变化或者变化不大的家庭,每年复核一次;对于家庭收入处于经常变动状态的,每半年复核一次,实施动态管理。(编辑:张纪友 审核:邝 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