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做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
来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 2011-10-22 19:46:34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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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我市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启动新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但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少缴保险金,千方百计少报瞒报缴费工资,这不仅损害了职工的利益,同时也给基金征缴也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为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在用人单位申报缴费工资时,坚持“四不接受”原则:即资料不齐全者不接受,没有在本企业经过公示的不接收,没有职工签字的不接受,单位不作出承诺的不接受,从而在制度和程序上对用人单位进行了严格的约束和规范。
      在此基础上,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不断加大社会保险稽核力度,深入到用人单位对申报工资不实、使用临时工不缴费和无故拖欠养老保险费等问题进行严查细核,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参保,如实申报,按时缴费及如数补缴,确保应收尽收,应保尽保。
      市社保中心提醒,参保职工如发现用人单位存在瞒报职工缴费工资基数,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参保手续,不按规定公布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以及虚报冒领养老金等违反劳动法规有关行为,要及时举报。企业养老保险中心接报后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细查深究,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编辑:王一鸣 审核:邝 越)

责任编辑:(项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