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7月18日,从北京传来喜讯,我市被国家住建部、财政部批准为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这是我市获得的又一项国家级荣誉,并可获得国家财政补偿资金1800万元。
近年来,我市加大对建筑节能的管理力度,广泛宣传《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河南省建筑节能闭合式监督管理办法》,并要求所有新建建筑必须按照居住建筑面积65%,公共建筑50%标准做外墙保温,节能实施率95%以上。目前,主体已完工的市产业集聚区办公楼等4个建筑工程均在做外墙增加保温施工,建筑节能实施率达100%。
据悉,这次全国约有50个县(市)被批准为2011年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市),我市从全国200多家申报单位中脱颖而出,示范项目包括市委、市政府综合办公楼在内的9项涉及公用机构及民生相关的工程。全应国示范市的批准将对我市可再生能源用、改善人居环境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据了解,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是指利用太阳能、海水源热能、污水源热能、地下水源热能、土堤源热能等非化石能源,对建筑物进行供热或制冷。它的应用可降低能源消耗,优化能源结构,实现低碳生活,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张康 王一鸣)①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