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八项严格”狠抓纪律作风整顿工作
来源: 市水利局 时间: 2011-05-05 09:48:21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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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 丁月良)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督促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市水利局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纪律的若干规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以“严格执行工作制度,严肃各项工作纪律,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为主题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着力抓好“八项严格”,不断提高广大水利干部职工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主动性。
      一、严格考勤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勤规定,按时上下班,坚持一天四签到,实行考勤和工资、津贴挂钩。督查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干部职工上下班情况进行抽查,抽查不在岗而未请假的,按缺勤处理,扣发当日的工资和津贴,由督查领导小组按月汇总,交财务兑现。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工作人员请假,必须严格按照请销假制度要求,逐级申请,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上班时要文明礼貌,衣着整洁,热情大方,团结协作,认真工作,严格按程序办事。在节假日、休息日值班的工作人员要保持联络畅通。
      三、严格工作人员“八不准”和“工作日中午禁酒令”制度。不准有不服从领导安排或对应办事项久拖不决行为;不准搞封建迷信和参与黄、赌、毒及邪教等违法活动;不准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故意刁难工作对象和侵害他人利益;不准泄露工作机密和不宜公开的事项;不准在办公室等公共场所说粗话、脏话和穿背心、穿拖鞋、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言谈举止;不准拉帮结伙搞小圈子或搬弄是非,影响团结;不准无理纠缠领导,影响工作秩序;不准在上班或学习时间网上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打扑克、下棋等与工作和学习无关的事情。在工作日除公务接待外不准中午饮酒,对违反规定因饮酒过量而耽误工作,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
      四、严格学习(会议)、劳动制度。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参加集体活动,如学习、开会、劳动等,原则上不能请假。确因事因病不能按时参加,必须向主要负责人请假。否则,通报批评。
      五、严格信访制度。坚持矛盾化解在基层,工作人员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的,发现一次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年内出现3次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的,单位负责人自动辞职。
      六、严格值班制度。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班子成员带班和交接班制度,特别是在汛期和节假日期间,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严守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单位安全。
      七、严格车辆管理制度。公务车辆日常使用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安排,设立派车单、修理单、油卡、行驶里程等用车台帐;严格执行法定节假日公务用车封存制度,确保法定节假日期间的交通安全;坚持公务用公车,私事不用车的要求,严禁公车私用。
      八、严格违纪惩处制度。由局纪委和监察室成立了专门的纪律检查组,不定期对各单位的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逐级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按照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于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处理。(编辑:秦刘威)

 

责任编辑:(项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