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市采取措施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
来源: 政府办信息科 时间: 2010-03-23 09:38:55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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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禁止在农村饮水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爆破、勘探、开采危害水工程安全、污染水源的活动。二是新建、改建、扩建公路、铁路、输油输气管道等各类工程,需要穿越、跨越农村饮水工程的,应当对工程建设期间、运行过程中可能对农村饮水工程造成的危害进行论证,并编制饮水工程保护方案。新建、改建、扩建公路、铁路、输油输气管道等各类工程,对农村饮水工程水源或者供水设施造成损害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依法予以补偿。三是严禁在管道两侧3米保护区域内挖沟、移动和拆除管道标识桩等行为。四是在水源地100米半径范围内,严禁排放污水、垃圾、粪便、农药等有害物质。五是供水管线3米以内严禁取土、堆放物料、垃圾、植树和建永久性构筑物等。止目前,我市共建设乡级供水厂11座,管网铺设完成630.2公里,解决了58万人因高氟、苦咸水及高污染等造成的农村饮水困难问题。(编审:顾永庆  李  杰)

责任编辑:(项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