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城市营运性电动三轮车的管理,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区营运电动三轮车整治的意见》的精神,6月10日,市公用事业局组织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对城区无牌照营运性电动三轮车进行了集中规范整治,已初见成效。
该局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在对城区营运性电动三轮车管理过程中,紧紧围绕“强化管理、控制总量、规范营运”的目标,在积极做好宣传发动,报名登记等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六统一”的原则,严格审批,对符合条件的营运车辆进行统一喷漆,更换车棚,发放牌照和上岗证,并进行了有关交通法规知识培训。
该局组织开展城区无牌照营运性电动三轮车集中规范整治活动,目的是为了查处不符合营运条件,继续参与营运的无牌照电动三轮车,进一步净化营运市场,打造良好城市秩序。活动中,该局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对不符合营运条件,继续参与营运的无牌照电动三轮车,在对营运者实施说服教育的基础上,依法进行了严厉查处,并对不符合标准的车棚进行了拆除。据了解,仅活动开始的第一天,查处不符合营运条件,继续参与营运的无牌照电动三轮车达150余辆。(王力民 陈明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