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24日,由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项城检察院办理的原河南省农村信用联社主任张铁良(正厅级)受贿一案,在郑州市管城区法院开庭审理。项城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光辉亲自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长刘光辉等人出庭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1999年至2007年,被告人张铁良利用其担任驻马店市人行行长、洛阳市人行行长、河南省银监局局长及筹备组长、河南省农村信用联社主任的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17.5万元、美元4万元、港币1万元,为他人在职务晋升、任职交流、子女就业及工作调动方面谋取利益。

被告人张铁良接受审判
据了解,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法院院长主持庭审,在项城审判史上还是第一次。彰显了司法机关打击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惩治腐败的力度和决心。
此案将择日宣判。
(张连营 师钧 范洲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