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扎实推进莲花办事处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居民文明素质,提高文明程度,莲花办事处提前谋划、多措并举,积极为全市文明创建工作添砖加瓦。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由党工委统一领导,主任统筹协调,各创建单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宣传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切实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上来抓,层层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明确完成时限、质量要求、保障措施,做到不等、不靠、不推、不让,积极主动地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
加强监督检查,发动群众参与。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各社区、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定期研究、定期调度、定期考核。以定量与定性、随机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工作督查,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利用大喇叭、社区公示栏做好村民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做到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着重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普遍的难点、热点问题,集中精力整改,力争在短时期内取得实效。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氛围。运用官方微博、"和谐莲花"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载体,及时报道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强有力的舆论导向,推动创建工作广泛深入开展,营造全社会知晓、关注、支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浓厚氛围。(编辑:张纪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