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5日11时许,在项城市邝庄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A地块)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24.8万元人民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报请市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市政府领导任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建设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聘请专家协助开展技术调查分析。
事故调查组通过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周密细致的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形成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地点概况
事故发生地点为 项城市公园路中段 ,项城市邝庄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A地块)项目建设工地,事发时,河南中京建建设有限公司项城分公司员工单xx在实施车库入口坡道钢结构顶部玻璃安装作业。
(二)事故工程概况
事故工程位于项城市公园路中段,为项城市邝庄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A地块),用地面积31494平方米(47.241亩),总建筑面积124215.99平方米,共计10栋楼。建设单位为项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xx,项目负责人:石xx;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润昌弘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xx,项目经理:曲xx,安全员:张xx;监理单位为河南万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xx,总监理工程师:蒋xx;专业承包单位为河南中京建建设有限公司项城分公司,负责人:张xx。该项目已基本完工,施工处于收尾阶段。
(三)相关单位情况
1.建设单位: 项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无),成立于2005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8177797113XQ注册资金(万元):78500.0,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行业门类:房地产开发经营,法定代表人:田xx,项目负责人:石xx。资质范围: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资质等级:二级。
施工单位 :
(1)施工总承包单位: 中润昌弘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
河南昌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0981822192,注册资金(万元):10200.0,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行业门类:建筑业,法定代表人:孙xx, 项目经理:曲 xx;安全员:张xx。资质范围及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贰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施工劳务不分等级,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2)专业承包单位: 河南中京建建设有限公司项城分公司,成立于2022年6月2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81MA9LG6LW1F,负责人:张xx。行业门类:建筑业,资质范围及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特种工程建筑物纠偏和平移专业承包不分等级,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特种工程特殊设备起重吊装专业承包不分等级,特种工程特种防雷专业承包不分等级,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3. 监理单位 : 河南万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曾用名:河南省万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月3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7191723051,注册资金(万元):600.0,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行业门类: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郑xx,总监理工程师 :蒋 xx。资质范围: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经营范围: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招标代理;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4.行业主管部门: 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17810059374173
法定代表人:张xx。
(四)事故现场勘查情况
执法人员和安全专家对事故现场进行了现场勘查,事故现场位于项城市邝庄一期安置房A地块项目建设工地12#楼西侧地下车库入口坡道钢结构雨棚处,钢结构顶部距离坡道地面高度为3.5米。经调查,8月15日事发时车库入口坡道钢结构施工完毕,雨篷玻璃安装二分之一,外围均设置有临时防护栏。河南中京建建设有限公司项城分公司员工单xx在安装顶部玻璃过程中,失足坠落至车库坡道地面,经“120”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坠落高度为3.5米。经公安部门现场勘查认定非他杀、自杀。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经调查,2023年8月15日6时30分左右,玻璃安装班组长位xx在工地对班组开展了班前安全教育。会后,位xx带领工友单xx、吊车司机王xx到达车库坡道施工地,并安排吊车司机王xx将玻璃及玻璃架吊送至单xx车库坡道施工地后就离开了作业现场。11时许单xx独自在作业时,因违规操作,提前将安全帽、安全带摘取,由于重心不稳不慎从车库坡道顶板坠落至地面。11时30分左右,王xx距离单xx施工点较近,发现单xx坠落后立即叫位xx,位xx到达作业现场,看见单xx头朝地趴在地上。随即和工友拨打110、120急救电话,并维持现场秩序,位xx同工友一起将单xx送至医院急救,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一)本次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死者姓名:单xx , 性别: 男, 年龄: 45岁, 工种:地下 车库入口钢结构顶棚 玻璃 安装作业工人。
(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24.8万元人民币。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单xx安全意识淡薄,因违规操作,提前将安全帽、安全带摘取,由于重心不稳不慎从车库坡道顶板坠落至地面。
(二)间接原因
1.中润昌弘建工集团有限公司:(1)对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未保证工人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致使工人安全意识淡薄;(2)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作业现场无安全管理人员,未及时发现和制止工人冒险违章作业,督促工人采取系挂安全带等安全防护措施;(3)项目负责人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未全面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河南中京建建设有限公司项城分公司:(1)对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未保证工人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致使工人安全意识淡薄;(2)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作业现场无安全管理人员,未及时发现和制止工人冒险违章作业,督促采取系挂安全带等安全防护措施。
3. 河南万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未全面履行安全监理工作职责,对作业现场监理不到位,未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4.项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建设单位,没有对项目的
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没有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没有严格督促施工单位规范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三)事故性质
该事故是一起因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工人冒险违章作业而引发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对事故发生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一)建议免于处罚的人员
河南中京建建设有限公司项城分公司施工人员单xx,安全意识淡薄,因违规操作,提前将安全帽、安全带摘取,由于重心不稳不慎从车库坡道坠落至地面,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已经死亡,建议不再进行相关责任追究。
(二)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调查处理建议
1.中润昌弘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对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未保证工人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致使工人安全意识淡薄;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作业现场无安全管理人员,未及时发现和制止工人冒险违章作业,督促工人采取系挂安全带等安全防护措施,对事故发生负有主体责任。建议由市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之规定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2.中润昌弘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法人孙xx。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未全面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由市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之规定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3.中润昌弘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曲xx。作为该项目负责人,对该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管理责任。建议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查处工作规程》规定对其予以 责令 暂停 执业 , 暂扣 职业资格 证书 。
4.中润昌弘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员张xx。未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责,对作业现场管理不到位,未全面落实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建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查处工作规程》规定对其予以 责令停止执业 , 暂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5. 河南万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蒋xx。未全面履行安全监理工作职责,对作业现场监管不到位,未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建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查处工作规程》规定对其予以 责令 暂停 执业 , 暂扣 职业资格证书。
6.河南中京建建设有限公司项城分公司负责人张xx。未严格履行劳务分包合同,对事故工程安排的特种作业人员单xx的管理存在不足。建议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对河南中京建建设有限公司项城分公司吊销营业执照。
(三)相关管理单位人员履职情况的调查处理建议
对在事故调查中发现的相关管理单位的公职人员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移交项城市纪委监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中润昌弘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吸取这次事故的教训,要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加强对作业现场安全隐患的排查,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全面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结合工作实际对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全
面梳理,实施可靠的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二)项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吸取这次事故的教训,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作业现场安全隐患的排查,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三)河南万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要建立健全公司的管理制度,加大监理力度,强化作业现场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
(四)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要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工程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督措施,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