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周金喜、郭月军代表:
由您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加强弱势群体的困难救助工作》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低收入群体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对于开展低收入人口帮扶工作,建立完善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具有积极作用。经认真分析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民政局将秉承“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服务宗旨,严格落实各项救助政策,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一、不断推动低保扩围增效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83号)和《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豫民〔2023〕1号)精神,规范低保准入条件,不断完善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机制,落实渐退期、就业成本扣减、"单人户"等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民政救助范围,实现低保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底线。
二、加大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力度
按照周口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周口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周民文〔2023〕49号)文件精神,对持有我市常住户口(居住证)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超出我市低保标准,但不高于同期低保标准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边缘家庭。
三、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分层分类救助帮扶机制。
依托河南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通过数据交叉比对、关联分析和综合评估,筛查存在风险的低收入人口,及时查访核实、实施救助帮扶。加强与乡村振兴部门的信息共享,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与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数据对接机制,每季度开展一次数据比对筛查,动态掌握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情况。要针对重病、残疾、就学、失业等情况设置预警指标,对全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特别是一些因病因残因意外事故等导致支出负担较重、增收压力大、返贫风险高的低保边缘群体、支出型困难群体、重病重残人员等要密切关注,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在保障好救助对象基本生活的同时,根据困难群众实际需求,及时将求助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根据职责提供其他专项社会救助或者帮扶,形成救助帮扶合力。
四、积极开展慈善帮扶
积极支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捐赠财产、设立项目、创办服务机构、通过志愿服务等方式面向低收入人口开展慈善帮扶活动。大力支持引导相关慈善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慈善活动,将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的慈善帮扶措施延伸至其他低收入人口。
五、加大临时救助力度
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充分发挥临时救助的时效性和应急性,兜牢民生底线,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社会救助事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项城市民政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