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长责任落实扎实到位。严格执行河长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河长制巡查制度,全面压实河长作为水环境综合整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市14名处级河长,118名乡级河长,318名村级河长,乡村四百多名“坑塘长”履职尽责。截至11月底,三级河长累计巡河1.9万余次,巡河率100%,位居周口市第一。
二、河湖生态治理更加有效。严格落实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制度,完成4条骨干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开展河湖“清四乱”“洗河”等行动,全面排查重点水域安全隐患,维护好辖区水环境安全。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临时违建3处,整改河湖“四乱”问题28个。全面完成175个卫星遥感图斑“回头看”复核工作。
三、水环境整体面貌日益向好。对全市河道水环境进行全面整治,常态化清理河岸、沟渠两侧的农业废弃物、堆积物、河面漂浮物及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累计清理河道垃圾350余吨。广泛开展河湖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覆盖群众超2.1万人,全民爱河、护河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