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市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遴选公告
来源: 项城市人民政府 时间: 2024-08-09 18:56:07 访问量:0

字体大小[ ] 打印

分享:

  为切实做好《2024年项城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完成上级下达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建设任务,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4〕277号)要求,和市、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公开面向全市遴选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地遴选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教学推广单位和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经营实体场所。

  2.种植业从事粮食作物生产。

  3.具备完善的基础设施,拥有自主产权或拥有长期稳定合作开展示范展示的平台或场所(土地流转合同期10年以上)。

  4.交通位置便利,具备定期举办观摩、展示、培训等活动的能力和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5.往年承担过推广新技术、新品种表现较好,示范带动能力较强的场所优先。

  二、示范场所遴选程序

  1.示范场所申请。示范场所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交场所申请材料。申请资料包含:2024年项城市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申报表、示范场所照片3-4张、土地流转承包合同、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

  2.示范场所遴选认定。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报送的材料进行评审、实地核查,形成示范场所认定评审意见,上报局领导班子确定。

  3.示范场所上报。经局领导班子研究确定并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示范场所建设任务,签定协议,并上报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备案

  4.不接受个人推荐。

  三、示范场所职责

  经认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要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年度工作任务。

  四、申请需知

  1.有意愿申请成为项城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科技示范展示场所的单位,按照申请表要求内容进行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交到项城市农业农村局。

  2.递交申请时。2024年项城市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申报表、示范场所照片3-4张、土地流转承包合同、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

  五、时间地点

  请于公告三日内,向项城市农业农村局三楼科教股递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孔光凯 联系电话:15896745965

  邮箱:xcsnyjkjg@126.com


项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6日

    附件:项城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场所推荐申请表.docx


责任编辑:x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