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圆满完成周口市下达我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种植面积任务,更好地发挥以项目促进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中的示范带动作用。项城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项城市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扶持种植,作为示范带动,从而提升全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生产能力。
一、申报条件
1、项城市辖区内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有发展潜力、有辐射示范带动能力。
2、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已在农业农村局备案的,土地流转面积集中连片的。
3、法定代表人信誉良好,具备与完成项目建设和经营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并且能积极参加农业农村局举办的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活动。
4、2025年开展环节托管、全程托管的社会化服务和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的不在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补助范围。
5、近三年来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件和违法事件。
二、申报材料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须提供相关合法手续(看原件:营业执照、土地流转认定手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2、申报资料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所在位置、技术模式、单产目标等基本信息。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所提供的申报资料必须有行政村支部书记、农业分管副职签字,并加盖行政村公章。
4、申报资料必须经镇(办)政府审核,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
三、申报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可以到所属镇、街道(农办)申报,2025年4月14日至2024年5月21日下午5点30分截止。
四、公开方式
在政府网站公告,接受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394--4321953。
五、惩戒措施
凡弄虚作假被举报查实者,除取消申报资格外,拉入农业项目黑名单,永远取消实施农业项目资格。
六、联系电话:0394-4321953
联系人:许明雷 1350768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