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维度,打破区域壁垒,创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单位监管,切实做好食品生产单位监管工作,增强执法效能,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开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关于印发《项城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的通知》(项双随机办[2022]2号)、《关于印发《项城市深入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执法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项双随机办[2022]5号)文件精神,本着“审慎监管”原则,河南周口项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周口市市场监管局淮阳分局决定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24年 5月23日-- 6月30日
二、检查对象
对两县(区)交叉管理区域信用等级为中(高)风险的食品生产企业,按照10%的比例抽取,作为检查对象。
三、重点检查内容
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抽查,检查内容包括:
1、食品生产者资质监督检查情况。
2、生产环境条件(厂区、车间、设施、设备)监督检查。
3、生产过程控制监督检查。
4、贮存将交付控制监督检查。
5、标签和说明书监督检查。
6、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监督检查。
7、食品安全自查和事故处置监督检查。
四、检查方式
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抽检方式进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双随机”模块抽取检查食品经营市场主体名单,随机匹配执法人员。执法人员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等方式进行。
五、检查法律、法规依据
(一)《食品安全法》
(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三)《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四)《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六、检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在抽查检查规定时间内录入并公示,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市场监管领域跨区域联合检查结果信息录入省级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参加联合检查的部门对具体检查过程、检查结果、公示结果应分别依法负责;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实施后续监管,防止监管脱节。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要高度重视本次联合抽查检查,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此次的抽查检查,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抽查任务。
(二)严肃工作纪律。一是在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检查工作规范进行,实现抽查过程全程留痕和责任可追溯,杜绝随意性走过场式检查。二是对抽查事项及检查的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检查,不得出现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等现象,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三)规范管理抽查档案。对被检查对象建立专门抽查档案,整理检查材料,及时归档,妥善保管,确保抽查结果录入及时、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