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夯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础,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项城市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
二、起草依据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 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农文〔2025〕17号)和《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农水[2024]89号)等。
三、主要内容
该工作方案分为六个部分。
一、基本情况
(一)农业概况
项城市位于河南省东南部,辖15个镇6个街道办事处,413个行政村,总人口126万,总面积108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13.06万亩,户均承包地面积约4亩,市域内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土壤肥沃,适宜多种农作物生长,是淮河流域粮食生产主体功能区县市之一、全国产粮大县、国家商品粮生产基地、国家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
项城市是以种植小麦、玉米、豆类、芝麻等农作物为主的传统农业区,粮食作物播种面积207.5万亩,总产量90.7万吨,其中:夏季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12.3万亩,总产量56.3万吨;秋季粮食作物播种面积95.2亩,总产量34.4万吨。项城白芝麻2018年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2020年获得河南省知名农业品牌“河南省区域公用品牌”称号,2023年获得全国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全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河南省粮改饲试点县,2024年河南省粮改饲试点县。
(二)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情况
截止目前,全市现有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组织和农户600余家,农业社会化服务年总收入26000万元,从业人员3000多人,年服务户数达18.3万户,其中服务小农户数11.5万户,年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410万亩次;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78.86万千瓦,拖拉机12929台,小麦联合收割机1765台,玉米联合收割机1293台;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包含农业市场信息、农机作业及维修、农资供应、农业绿色生产技术、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产品初加工等。
(三)工作基础
近年来,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逐步发展,有了一定的基础,已形成了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服务组织+小农户”“集体经济组织+服务组织”“服务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服务机制成熟,有效促进了各主体紧密联结,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积极引导农资企业、农业科技公司、互联网平台等各类涉农组织向农业服务业延伸,推动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实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出台了相应的配套政策有效地促进了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印发了《项城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管理制度》《项城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制度》《项城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绩效评价制度》等制度措施;鼓励创设支持农业生产托管的金融产品,推动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与金融机构合作,促进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目标
2025年下达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808万元,绩效目标8.5万亩,涉及17个镇、街道办的部分村,覆盖农户约10000户。通过项目的实施,农业生产托管等社会化服务覆盖小农户比例不断提高,服务规模经营面积不断扩大,有效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逐步实现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和绿色高效农业生产方式,加快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等具体目标。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实施区域及面积
1.实施区域。拟定我市17个镇、街道办的部分村,主要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认可度高、群众基础好、村集体班子健全的村,整村连片推进,村内流转大户纳入托管范围,流转大户托管面积不超过40%。相关镇、街道办根据实施地的生产条件和作物布局以及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需求,筛选确定服务对象及服务面积。
2.实施面积。绩效目标任务面积8.5万亩,重点实施玉米季病虫害防控8.5万亩、收获8.5万亩和小麦季深耕8.5万亩、旋耕8.5万亩、精播8.5万亩。
(二)支持作物、环节及标准
1.支持作物及环节。
结合农业生产管理短板,围绕玉米季和小麦季两季粮食作物的薄弱且关键环节,实施玉米季病虫害防控、收获和小麦季深耕、旋耕、精播,开展多环节服务。
2.标准。
一是农业生产托管的服务组织应具备的标准。
(1)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统一赋码注册登记2年以上,有独立的对公银行账户,执行相关行业会计制度,征信良好。
(2)能力较强。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机械设备及农机农业技术人员。具备开展项目要求环节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能力,能按照要求和农时需要,按时优质优量完成服务任务。
(3)管理规范。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必要的资产设备、规范的管理制度,满足日常工作、经营,办公区域内干净整洁,制度上墙,醒目位置悬挂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相关工作流程等;具有留存托管服务档案,收集各类信息及管理保存能力,所有留存档案保存在3年以上。
(4)服务标准。与服务对象签订规范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有完整的服务台账档案;能够按照技术规程开展规范的生产服务,广泛推行标准化服务,有严格的生产技术操作规范、具体的服务流程和服务制度。
(5)信誉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示范带动作用较强,无不良社会影响。
二是服务效果应达到的标准。
通过对项目区小麦和玉米的关键薄弱环节开展托管服务,提高玉米和小麦生产规模化服务率,为小农户节省成本。
三是技术标准。
玉米季病虫害防控、收获和小麦季深耕、旋耕、精播技术标准如下:
(1)玉米病虫害防控要求:玉米大喇叭口期病虫害防控,综合防治效果≥90%。
(2)玉米收获要求:提供玉米收获服务,做到适时晚收,确保玉米产量。
(3)小麦季深耕要求:利用机械深耕25cm~30cm,增加土壤的透气性和渗透性,增强降水入渗速度和数量,促进根系的生长和发育。
(4)小麦季旋耕要求:深耕之后利用机械旋耕15cm~20cm左右,将表层土壤旋转、打碎,使耕层疏松绵软、平整肥沃,适应作物生长发育的要求。
(5)小麦季精播要求:①拌种后适期播种。拌种预防病虫害,整地后11月之前播种完毕。 ②合理密植。根据品种特征特性,肥田宜少,瘦田宜多。③播种方式。采用精量播种机播种,播深控制在以5厘米最佳,一次性完成播种工序。
(三)补贴标准及方式
1.补助标准。绩效目标亩数8.5万亩(两季),结合当地土质情况,各环节服务成本合计大约为317元(两季),每亩服务补助标准为成本的30%约95元,各环节补助标准为:玉米病虫害防治1遍10元/亩(大喇叭口期病虫害防治),机械收割24元/亩;小麦深耕24元/亩,旋耕2遍21元/亩,精细播种16元/亩。
2.补助方式。该项目拟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的方式,对2025年玉米季病虫害防控、收获和小麦季深耕、旋耕、精播环节开展托管服务进行补助,根据中标价格及实际完成服务作业面积对服务组织进行补助,服务组织要将补助资金以让利的方式降低小农户的服务费用。服务对象以小农户为主,重点和优先支持服务小农户,服务小农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不低于60%;对经营35亩以上(含35亩)的单个规模经营主体的补助上限不超过10万元。
四、实施流程
(一)工作方案制定阶段。1月份,初步确定项目实施区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二)确定服务组织、签订合同阶段。通过公开招标优选服务组织,4月30日前确定服务组织,合理分配项目面积,5月份服务组织签订服务合同。
(三)作业服务、督导检查验收阶段。6月—11月,按照项目时间及服务要求,结合项目区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相关工作同步进行督导、抽查复核并及时验收。
(四)拨付补助资金、总结阶段。每个阶段项目完成,项目验收合格,审批手续完成后,报送市财政局兑付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对项目归纳总结并进行绩效评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建立切合实际的运行机制。有关单位要明确责任,敢于担当,积极配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强化政策宣传。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是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在项目实施前期,广泛宣传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托管等促进农业规模经营政策,悬挂农业农村部农业生产托管宣传标语,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的积极性,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政策家喻户晓,确保农户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农户认识到既能打工挣钱,又能种粮增收,理解并自觉接受党的富民政策,积极参与和响应社会化服务工 作,支持土地托管,促进规模化生产。让各类服务组织看到参与社会化服务的远景和现实利益,提高服务质量。
(三)优选服务组织。根据服务组织应具备的条件和《河南省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择优确定服务组织。承担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与农业农村部门签订购买服务合同,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区域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质量、完成时限、收费标准、服务指标等。
(四)监督项目实施。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实施;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拨付及工作经费落实;各镇、街道办负责协调项目服务组织与农户以村为单位签订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成立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服务数量及质量;同时组织成立技术小组,加强对服务组织承担的相关服务的技术指导,并指导服务组织建立各环节服务台账,留存各环节服务影像、文字等档案资料。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作业的服务组织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取消其服务资格、追究其违约责任。
(五)检查验收项目。一方面,各个服务环节完成后,服务组织填写《作业单》及面积确认表,服务对象签字认可,经村、镇盖章后,及时在该项目镇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验收小组对服务组织实际完成的作业量、服务效果等情况进行核实查验,抽查比例20%以上,出具验收情况证明,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组织验收,对每个服务环节的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进行核验,验收合格的按要求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另一方面,积极应用“河南省农业社会化服务监管平台”,过程数据资料及时上传,接受省厅监督检查。
(六)拨付补助资金。探索预付支付或者依据项目资金总额和项目实际实施面积平均测算补贴标准的运行方式,按服务主体实际作业量和平均测算的补贴标准,办理补贴资金结算,及时拨付项目资金;依法依规使用项目资金,禁止资金挪用。
六、提交市政府办公室审核
按程序要求,《项城市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提交项城市政府办公室审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