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政〔2021〕16号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 项城市人民政府 时间: 2022-01-12 10:38:28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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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政〔2021〕16号

项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推进全市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战略部署,遵循 “ 四个最严 ” 基本要求,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创建省级食品示范市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为抓手,加快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巩固拓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成果,推动食品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为推动项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切实加强疫情防控

1. 建立项城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用好 豫冷链 平台。 所有进入项城区域的进口冷链食品全部纳入总仓管理,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按照 “ 应用尽用 ” 原则,督促指导进口冷链食品相关主体全面完成 “ 豫冷链 ” 企业端注册,并及时录入业务追溯信息。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建立进口冷链食品销售环节全链条追溯体系,同步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  )

2. 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防疫闭环管理。 推进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防护、运输工具消毒、信息登记等措施,健全完善冷链运输服务标准规范,引导企业发展多式联运、共同配送的运输组织方式,倡导推广 “ 生鲜电商 + 冷链宅配 ”“ 中央厨房 + 食材冷链 ” 等统一配送新模式。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 “ 三专(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三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四不(不得销售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无核酸检测证明、无消毒证明、无 “ 豫冷链 ” 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 ” 要求,继续推进第三方冷库备案和公示。动态评估研判进口冷链食品传播病毒的风险,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每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按方案优先接种疫苗。(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

3. 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责任。 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 “ 人物同防 ” 要求,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从业人员防疫和安全意识;加强对生产经营场所、员工集体宿舍等区域清洁消毒,公众开放场所严格落实防疫措施,严防食品污染风险。重点抓好进口冷链食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疫情防护责任落实,把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作为监管的重要内容,切实提升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聚焦突出问题,开展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

1. 加强产地环境污染治理。 开展产地环境净化行动,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动态更新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责任单位: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项城分局 )

2. 严格耕地风险防控。 对安全利用类耕地采取替代种植、农艺调控等安全利用措施;对严格管控类耕地采取调整种植结构或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等风险管控措施,退出食用农产品种植。(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 强化农业投入品污染治理。 持续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兽用抗菌药减量和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农药利用率达到  40.8%  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  40%  以上。加强绿色植保技术推广应用,强化专业化统防统治,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 44% 以上。启动实施 “ 治违禁促提升 ” 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禁限用药物超限量使用和非法添加行为。开展 “ 瘦肉精 ” 专项整治行动,从快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全面实施农膜回收行动,积极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加强可降解农膜推广力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4. 强化污染粮食治理。 严把粮食收储质量安全关,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出入厂(库)检验制度。严格管理污染粮食处置,组织做好全市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工作,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督促粮食加工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进货查验,确保采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对市场中流通的大米及粮食加工品开展重点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5. 强化生产经营环节问题治理

持续开展  “  深化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年  ”  活动,完善监督检查体系,建立问题发现率评价机制;督促企业定期开展自查,企业自查风险报告率  达到  100%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企业覆盖率  达到  95%  。开展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乳制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率达到  100%,  乳制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  99%  以上;乳制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率和发现风险报告率达到  100%  。开展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肉制品生产企业监督抽  查  覆盖率达到  100%  、合格率达到  99%  ;肉制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率和发现风险报告率达到  100%  ;年度总体抽检合格率稳定在  98%  以上。开展  “  小作坊规范化建设年  ”  活动,制定一批食品小作坊生产技术规范,选树一批提档升级样板单位。(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负责人陪餐制,推行学校大宗食品公开招  标、集中定点  采购  ,  学校食堂  “  明厨亮灶  ”  覆盖率达到  100%  ,  “  互联网  +  明厨亮灶  ”  覆盖率达到  100%  ;加强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的食品安全监管。(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

严格落实网络餐饮服务相关方责任,保证线上线下同标同质。全面加强旅游景区、养老机构、医院、建筑工地等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严格未成年人、老年人相关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深化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行动,严格整治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违法宣传营销、欺诈误导消费等行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加强清真食品牌证管理,重点治理 “ 清真 ” 概念泛化等问题。(责任单位: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三)强化风险管理,提升基础保障能力

1. 健全会商协作机制。 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形势会商、风险会商,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预判和管理能力。进一步完善风险预警会商协作机制,加强与相邻县区食品安全监管合作,推进区域间密切协作。(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2. 加大抽检监测力度。 统筹开展抽检工作,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 4 批次/千人。食用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 97%  以上,国家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 100% 、处置完成率达到 100% 、按时完成率达到 90%; 省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 100% 、处置完成率达到 95% 、按时完成率达到 85%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3. 提升智慧监管能力。 积极争取申报 “ 食安项城 ” 智慧监管平台建设项目。对接河南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平台,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等在食品安全监管各领域的推广应用。全面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 全程网办 ” 和电子证书管理。推动全市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督促指导更多的生产经营主体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注册,鼓励食用农产品附带 “ 合格证 + 追溯码 ”上市;开展 “ 阳光农安 ” 试点,探索利用高清视频探头和人工智能技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

4. 不断强化科技支撑。 将食品领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创新平台建设纳入 “ 十四五 ” 科技创新重点工作;组织实施一批食品安全领域科技专项、科技攻关等计划项目,鼓励支持企业申建科技创新平台,形成政产学研相结合的全产业链研发体系。(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5. 夯实产业安全基础。 推进食品产业优化升级,坚持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 “ 三链同构 ” ,深化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支持我市绿色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提高绿色优质安全粮油产品供给水平。维护我市脱水菜等食品农产品出口产业良好的增长态势,帮助出口企业提升产品档次,丰富产品种类,促进优质食品农产品出口产业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市商务局)

6. 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修订《项城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事故调查、处置、报告、信息发布工作程序;指导开展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演练活动,健全市场监管系统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完善法规标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1. 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 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修订和清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依法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制订符合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标准和技术规程,进一步完善我市优势特色农产品标准体系。推行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推动更多企业通过标准评价认证。(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 健全完善法规制度。 贯彻落实《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安全相关配套规章制度建设。(责任单位: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3. 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开展 “ 昆仑 2021 ”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利用互联网制售伪劣食品犯罪,加大跨区域大案要案侦办力度。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农村制售 “ 三无食品 ”“ 劣质食品 ”“ 过期食品 ” 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农产品、食品和进出口食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形成严惩违法犯罪合力。严厉打击食品安全刑事犯罪,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依法从重处罚。持续推进  “  长江禁捕打非断链 ” 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分析和研判食品安全形势,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形成工作合力。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 “ 一盘棋 ” 思想,相互协调、主动配合 、 形成合力。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做到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完善建立专题会议和定期会商协调机制。市融媒体中心要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宣传范围,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市纪委监委、督查等部门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群众对问题的发现和处理机制。

(  三)加大保障力度。 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经费保障机制,确保食品安全监管保障经费稳步增长。市财政将食品安全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优先足额保障,不断提升食品监管执法条件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2021年11月3日

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x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