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政〔2019〕13号
项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项城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强化对见义勇为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项城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组成人员
(一)主任委员
陈 志 市政府副市长
(二)副主任委员
刘 坤 市公安局局长
潘俊凯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王浩然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孙继锋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斌章 市财政局副局长
吴秋生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卫 伟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办室主任
(三)委员
孙 涛 共青团项城市委书记
孙成海 市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科长
孙汉俊 市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主任
李华领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田 雨 市总工会副主席
张海燕 市妇联副主席
孙光辉 市残联副理事长
齐全喜 市司法局副局长
冯晓燕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主任科员
李向前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韩晓东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王东亚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李 亮 周口市人大代表
韩艳玲 周口市劳动模范
张震宇 见义勇为模范
姚红运 法律工作者
吴 娟 法律工作者
二、委员会工作职责
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见义勇为、积极营造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的浓厚社会氛围。
(一)贯彻落实省、周口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见义勇为的决策部署。
(二)负责市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评定和周口市级以上见义勇为模范和荣誉称号的推荐。
(三)协调、督促各镇、办事处及市直有关部门履行见义勇为人员奖励、保障和宣传职责。
(四)指导镇、办事处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工作。
(五)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办室主任、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卫伟兼任办公室主任,市财政局副局长、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斌章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指导各镇、办事处评定委员会做好见义勇为的受理、调查、取证、核实等日常工作,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工作协调机制,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019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