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政〔 2021 〕 5 号
项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六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河南省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办法》等有关规定,在申报推荐、集中评审和专项评估的基础上,核定了市第六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三处:申凤梅墓、师氏祖茔、李寨公社面粉厂,现予以公布。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将新确定的文物保护单位作为佐证我市文化底蕴、建设文化强市的重要资源,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传承与发展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2021 年 4 月 8 日
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4 月 8 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