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政〔2016〕26号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河南省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事项变更的决定
来源: 项城市人民政府 时间: 2017-08-22 10:38:03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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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及河南省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经研究决定如下:
      一、委派郭剑、师琨、谷明亮三位同志继续担任河南省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职务,组成公司董事会。任命郭剑同志为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
      二、委派史克龙、李运生、孙荣建三位同志继续担任河南省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监事职务,组成公司监事会。任命史克龙同志为公司监事会召集人,任期三年。
      三、按照有关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决定。

 

                             2016年12月1日

责任编辑:(项城市人民政府)